唐朝中期,均田制被破坏。请问,其原因是什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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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在中国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北魏开始推行,到唐朝中期瓦解,它的实行对封建经济的恢复和繁荣起了决定性作用,它的瓦解也是唐朝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然而《中国古代史》(高中选修本)对均田制仅作简单的交代,特别是在第八章“唐朝衰落”一章中,重点突出安史之乱和潘镇割据,对均田制瓦解的影响仅仅涉及两税法,用墨很少,使学生不能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中去理解,笔者认为教材中应补充有关均田制的一些内容,使学生对均田制与唐朝的盛衰有明确的认识。
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收入,624年,唐高祖下令继续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1)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废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受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受田二十亩。
(2)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有爵位的贵族和五品以上的官员,依照品级可受永业田五顷至一百顷。有战功者,可依照,勋级受勋田六十亩至三十顷。另外,各级官府还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充作官署的费用。
(3)对土地买卖的规定。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老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出卖永业田。迁入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碾垲的,并准许出卖口分田。
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官僚的私有土地,对农民的授田只限于无主荒地。农民所受土地大都达不到法定数额。但一般说来,农民都从国家获得了相当数量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授田对象中,增加了杂户、管户和工商业者,这说明这些人的地位在逐渐上升,变成了均田农民。均田制取消对奴婢、部曲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地主乘机占有大量土地的机会。
均田制是唐朝推行租庸调制的前提,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役期的最高限额,特别是野罩“输庸代役”的规定,使农民的生产时间有了保证,这都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基础。
均田制也是府兵府存在的基础。府兵制始于西魏、北周、隋唐虽屡有变更,但都相沿不废。唐代的府兵制是:基层单位是折中府,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府,分隶中央十二为统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十。大将军是府兵的最高长官,直接受皇帝节制,每府兵额八百人至一千二百人不等,编制单位有团、族、队、火。军府绝大部分驻京师附近,意在“居重驭轻”加强中央集权。唐代的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兵农合一,兵士均田制农民中选拔,被选中者,免其祖庸调,士兵自备军诫从军征战,虽然兵役负担很重,但由于他们尚能分配到足够的永业田、口分田,府兵本人也能够免除租庸调。因此他们的经济比较优裕,这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也使兵源有了保证。第二,中央十二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于京师附近。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第四,瞎脊做府下有兵,但无调动权利,将帅受皇帝之旨有统兵之权,但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不能长期控制士兵,士兵因“取之土著,恐累亲族”,所以也不敢“外叛内侮及杀帅自擅”,因此在府兵制下不会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它的实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封建统治的稳定。
到唐高宗晚年和武则天统治时代,由于土地的兼并及皇帝对官僚无限制的赐田等众多原因,均田制逐渐破坏,府兵受田很难满足额,这样他们的经济就逐渐衰颓下来,农民难以承受当兵从征的负担而逃忘。开元二十五年,唐政府开始招募职业士兵,称之为“长征健儿”,从此以后,更番戊边的制度已经不复存在,征募到的长征健儿便成为终生制的职业士兵。他们长期受将帅控制,由于“师不土著,无家族知顾”,藩镇的将帅就利用这一弱点,威胁利诱,使士兵服从他,成为叛乱割据的工具。安史之乱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将帅兵权太重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在镇压安史之乱过程中,藩镇节度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唐中央力量大为削弱,强大的藩镇不时反叛中央,彼此互相攻战,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面衰的转折点。它的发生一是唐朝天宝年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的产物,二则是府兵制瓦解的产物,而府兵制的瓦解有根源于均田制的破坏。安史之乱对均田制又是一次大破坏,这使均田制更难于推行,反映在赋税制度上,780年唐政府所推行的两税法代替磨衡了组庸调制,这也就等于宣布均田制彻底破坏了。
总之,均田制的推行,促使唐朝的繁荣昌盛,均田制的瓦解又导致了唐朝走向衰落。
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收入,624年,唐高祖下令继续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1)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废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受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受田二十亩。
(2)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有爵位的贵族和五品以上的官员,依照品级可受永业田五顷至一百顷。有战功者,可依照,勋级受勋田六十亩至三十顷。另外,各级官府还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充作官署的费用。
(3)对土地买卖的规定。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老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出卖永业田。迁入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碾垲的,并准许出卖口分田。
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官僚的私有土地,对农民的授田只限于无主荒地。农民所受土地大都达不到法定数额。但一般说来,农民都从国家获得了相当数量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授田对象中,增加了杂户、管户和工商业者,这说明这些人的地位在逐渐上升,变成了均田农民。均田制取消对奴婢、部曲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地主乘机占有大量土地的机会。
均田制是唐朝推行租庸调制的前提,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役期的最高限额,特别是野罩“输庸代役”的规定,使农民的生产时间有了保证,这都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基础。
均田制也是府兵府存在的基础。府兵制始于西魏、北周、隋唐虽屡有变更,但都相沿不废。唐代的府兵制是:基层单位是折中府,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府,分隶中央十二为统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十。大将军是府兵的最高长官,直接受皇帝节制,每府兵额八百人至一千二百人不等,编制单位有团、族、队、火。军府绝大部分驻京师附近,意在“居重驭轻”加强中央集权。唐代的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兵农合一,兵士均田制农民中选拔,被选中者,免其祖庸调,士兵自备军诫从军征战,虽然兵役负担很重,但由于他们尚能分配到足够的永业田、口分田,府兵本人也能够免除租庸调。因此他们的经济比较优裕,这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也使兵源有了保证。第二,中央十二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于京师附近。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第四,瞎脊做府下有兵,但无调动权利,将帅受皇帝之旨有统兵之权,但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不能长期控制士兵,士兵因“取之土著,恐累亲族”,所以也不敢“外叛内侮及杀帅自擅”,因此在府兵制下不会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它的实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封建统治的稳定。
到唐高宗晚年和武则天统治时代,由于土地的兼并及皇帝对官僚无限制的赐田等众多原因,均田制逐渐破坏,府兵受田很难满足额,这样他们的经济就逐渐衰颓下来,农民难以承受当兵从征的负担而逃忘。开元二十五年,唐政府开始招募职业士兵,称之为“长征健儿”,从此以后,更番戊边的制度已经不复存在,征募到的长征健儿便成为终生制的职业士兵。他们长期受将帅控制,由于“师不土著,无家族知顾”,藩镇的将帅就利用这一弱点,威胁利诱,使士兵服从他,成为叛乱割据的工具。安史之乱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将帅兵权太重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在镇压安史之乱过程中,藩镇节度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唐中央力量大为削弱,强大的藩镇不时反叛中央,彼此互相攻战,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面衰的转折点。它的发生一是唐朝天宝年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的产物,二则是府兵制瓦解的产物,而府兵制的瓦解有根源于均田制的破坏。安史之乱对均田制又是一次大破坏,这使均田制更难于推行,反映在赋税制度上,780年唐政府所推行的两税法代替磨衡了组庸调制,这也就等于宣布均田制彻底破坏了。
总之,均田制的推行,促使唐朝的繁荣昌盛,均田制的瓦解又导致了唐朝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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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天宝年间,唐玄宗晚年昏庸,原本,按照正常来说,不应该这么严重,因为政治斗争其实有一定的新陈代谢的功能,就是原本的权贵倒台,新上代的权贵往往取代了他所占有的一切份额,有时也包括土地,而且正常的朝廷政权,能当官能当大官都具备一定素质,他们也怕土地兼并太严重把老百姓逼反了,而天宝年间唐朝建国时间不到三百年,所以不应该这么严重,但是唐玄宗晚年昏庸,任人唯亲,所以一些素质不高的就上了大位了,原本,如果土地兼并严重,大多数大臣就会压制亲戚,遏止土地兼并,同时通知皇帝,压制皇亲国戚,但是因为大臣没素质,所以皇亲国戚,旦迟还有大臣的亲戚一起兼并,这才这么严重,这就是皇帝的失职,天宝的土地危机其实都是例如像杨氏兄妹和一些李氏宗亲的兼并土地引起来的,这些人占了大部分。
这么说吧,史学家说这些都是屁话,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王朝灭亡都和均田制被破坏有关,一些短命王朝不算。
打个比方,你是建国功臣,全国有一百万顷土地,打个比方,皇帝赏你一万顷,我这是一比方,不准确,有十个功臣,都赏一万顷,皇帝还有九十万顷土地分给平民让他们种,还可能剩下,因为战乱有人逃亡,这些地够够的,可是将来你有儿子了,要是一个儿子好办,一万顷都给他,两个呢,古代一生好几十的都有,同样的地,老子辈够用了,到了儿子辈一分,模友李就不够了,儿子辈够,孙子辈又不够了,古代庶子好象没有继承权,但是我们这么想,都是当爹妈的,有几个不疼儿子的,即使你不能把地分给其他儿子,八成的当爹的也得趁着没退休,先帮不能分到地的儿子弄点产业,怎么弄呢?兼并老百姓的地,明白了吗?唐代均田制都是这告亩么破坏的。
中国历史上,秦后好象没有一个朝代超过三百年的,即使有也是三百年左右,为什么?就因为这个,两汉超过了,这个不算,西汉灭亡又经历了一场战乱,重新洗牌,很多人死了,他的地就可以分了,东汉重新建立,又有地分了。
这么说吧,史学家说这些都是屁话,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王朝灭亡都和均田制被破坏有关,一些短命王朝不算。
打个比方,你是建国功臣,全国有一百万顷土地,打个比方,皇帝赏你一万顷,我这是一比方,不准确,有十个功臣,都赏一万顷,皇帝还有九十万顷土地分给平民让他们种,还可能剩下,因为战乱有人逃亡,这些地够够的,可是将来你有儿子了,要是一个儿子好办,一万顷都给他,两个呢,古代一生好几十的都有,同样的地,老子辈够用了,到了儿子辈一分,模友李就不够了,儿子辈够,孙子辈又不够了,古代庶子好象没有继承权,但是我们这么想,都是当爹妈的,有几个不疼儿子的,即使你不能把地分给其他儿子,八成的当爹的也得趁着没退休,先帮不能分到地的儿子弄点产业,怎么弄呢?兼并老百姓的地,明白了吗?唐代均田制都是这告亩么破坏的。
中国历史上,秦后好象没有一个朝代超过三百年的,即使有也是三百年左右,为什么?就因为这个,两汉超过了,这个不算,西汉灭亡又经历了一场战乱,重新洗牌,很多人死了,他的地就可以分了,东汉重新建立,又有地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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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唐雹隐太宗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不夺农时,推行均田制,轻徭局野薄源腊厅赋。他反复强调“存百姓”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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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研究生考试:中国古代史部分选择题<供参考并历>|【历史考
125,唐朝中期均田制被破坏的根本原因是:(D)
A.土地买卖的频繁 B.土地兼并的弯辩严重
C.政府无荒地可分 D.封建经济的发展
唐朝中期以绝闹搜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五田可授,其根源在于 封建经济得到发展
125,唐朝中期均田制被破坏的根本原因是:(D)
A.土地买卖的频繁 B.土地兼并的弯辩严重
C.政府无荒地可分 D.封建经济的发展
唐朝中期以绝闹搜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五田可授,其根源在于 封建经济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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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国家所掌握的土地日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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