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的赔偿问题
上个月我一个亲戚出了车祸,被一辆面包车撞了,交警鉴定结果轻伤。肇事者酒后驾车(154mg/100ml),无驾照,车是新买的二手车,未挂牌。目前病号已经出院,肇事者认错态度...
上个月我一个亲戚出了车祸,被一辆面包车撞了,交警鉴定结果轻伤。
肇事者酒后驾车(154mg/100ml),无驾照,车是新买的二手车,未挂牌。
目前病号已经出院,肇事者认错态度还行。
现在牵扯到赔偿问题,我想问一下,这种赔偿都包括什么项目?有没有什么计算的方法?另外,国家对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如果肇事者对受害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接受,甚至一点都不给了,我们可以申请法院会强制执行,变卖其个人财务或房产么?? 展开
肇事者酒后驾车(154mg/100ml),无驾照,车是新买的二手车,未挂牌。
目前病号已经出院,肇事者认错态度还行。
现在牵扯到赔偿问题,我想问一下,这种赔偿都包括什么项目?有没有什么计算的方法?另外,国家对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如果肇事者对受害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接受,甚至一点都不给了,我们可以申请法院会强制执行,变卖其个人财务或房产么??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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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的参数和变量,比如户籍类型、年龄、收入、医疗费用等,您仅提供了户籍、年龄等情况,无法进行具体计算。在此,仅提供各个部分的计算方法或公式,您可以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计算出赔偿金额。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您陈述的情况,可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可能还有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根据《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三,根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本案中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部分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要提供合法的收入证明(三个月以上的工资单、工资账户对账单、个人所得税明细等);二是如果受害人的单位没有部分或者全部扣发其收入,误工费就少赔或者不赔。换句话说,损失多少收入赔多少,没损失就不赔。
第四,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在本案中护理期限应截至出院为止。
第五,根据《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第六,根据《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以每天50元为标准的比较多,当地具体的标准法院是有掌握的。
第七,根据《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来看,一般情况下,营养费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
因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您的亲人能够获得的全部赔偿就是将上述“第二”至“第七”条的各项金额加起来的总和。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您陈述的情况,可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可能还有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根据《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三,根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本案中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部分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要提供合法的收入证明(三个月以上的工资单、工资账户对账单、个人所得税明细等);二是如果受害人的单位没有部分或者全部扣发其收入,误工费就少赔或者不赔。换句话说,损失多少收入赔多少,没损失就不赔。
第四,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在本案中护理期限应截至出院为止。
第五,根据《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第六,根据《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以每天50元为标准的比较多,当地具体的标准法院是有掌握的。
第七,根据《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来看,一般情况下,营养费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
因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您的亲人能够获得的全部赔偿就是将上述“第二”至“第七”条的各项金额加起来的总和。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9-06-0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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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酒后驾车(154mg/100ml),无驾照,未挂牌。"单是这几点就有得肇事者赔了。"鉴定结果为轻伤,肇事者认错态度还行"这两点也很关键,轻伤索赔金额规定不能过万,还要根据几级轻伤来定夺,特殊情况索赔金额另当别论。
一般轻伤都采取私下解决,赔偿金额如不满意可上书法院,请律师打官司,不过鄙人认为不必要,小赔偿金额请律师不合算,何况轻伤索赔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可以私下谈到妥为止。
根据索赔法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财产损失费。这个要根据实情来进行赔偿费用,你可以拨打当地法律咨询电话问一下,鄙人看来索赔金额5000~8000元左右,还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另外肇事方无力赔偿或不想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变卖个人财务或房产等。这个是可以的。
一般轻伤都采取私下解决,赔偿金额如不满意可上书法院,请律师打官司,不过鄙人认为不必要,小赔偿金额请律师不合算,何况轻伤索赔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可以私下谈到妥为止。
根据索赔法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财产损失费。这个要根据实情来进行赔偿费用,你可以拨打当地法律咨询电话问一下,鄙人看来索赔金额5000~8000元左右,还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另外肇事方无力赔偿或不想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变卖个人财务或房产等。这个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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