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的历史,沿革
1、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
2、从1954年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间,建设银行主要承担了集中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拨付,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业务结算业务的职责。
3、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建设银行在承继原有职能的同时,不断拓展银行职能,先后开办了信贷资金贷款、居民储蓄存款、外汇业务、信用卡业务,以及政策性房改金融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多种业务。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建设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资产和负债取得了数以十倍的增长,从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基建拨款监督的银行,发展成为既管财政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信贷,又发放配套流动资金贷款,既办理国内金融业务,又办理国际金融业务,以办理中长期信用为主的国家专业银行。
4、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为适应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银行先后开办了现金出纳、居民储蓄、固定资产贷款、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国际金融、住房贷款和各种委托代理业务。通过开办各种面向社会大众的商业银行业务,丰富了银行职能,为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从90年代初开始,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基本完成了从单机操作向已开发应用的全行性网络包括电子资金清算系统、龙卡网络网络化交易的过渡。建设银行系统、会计总帐传输系统和电子邮箱系统,还实现了与SWIFT系统的联网。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
从1954年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间,建设银行主要承担了集中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拨付,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业务结算业务的职责。
公司规模
中国建设银行在大陆境外的中国香港、新加坡、德国(法兰克福)、南非(约翰内斯堡)、日本(东京、大阪)、韩国(首尔)、美国(纽约)、越南(胡志明市)。
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卢森堡、中国台湾(台北)设有海外分行,在中国香港、英国(伦敦)、俄罗斯(莫斯科)、阿联酋(迪拜)、卢森堡、新西兰(奥克兰)设有全资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东京代表处成立于1993年2月,2003年2月升格为分行,拥有全功能银行牌照,业务范围包括信贷(双边贷款、银团贷款等)、债券投资、贸易融资、资金清算、项目融资等。东京分行积极发挥区位优势。
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 年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分立程序于2004 年9 月成立。在银监会于2004 年9月14 日批准之后,建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 年9 月15 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此份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建行和中国建投。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10月27日建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9月25建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