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重庆迪迈传媒有限公司骗过吗? 20
公司地址:重庆沙坪坝陈家湾华厦银座27-8#这个公司欺诈人的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气氛,把目标集中在高中大学没有任何固定经济来源的群体,以兼职平面模特礼仪为诱惑,向顾客收取几...
公司地址:重庆沙坪坝陈家湾华厦银座27-8#
这个公司欺诈人的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气氛,把目标集中在高中大学没有任何固定经济来源的群体,以兼职平面模特礼仪为诱惑,向顾客收取几百到几千不等的费用。希望大家都警惕起来,不要轻易上当受骗,我们都是受害者。希望我们能够联合起来,让这个公司对自己所做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有人投诉过该公司嘛,为什么在网上看到受骗的记录存在了好几年,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吗? 展开
这个公司欺诈人的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气氛,把目标集中在高中大学没有任何固定经济来源的群体,以兼职平面模特礼仪为诱惑,向顾客收取几百到几千不等的费用。希望大家都警惕起来,不要轻易上当受骗,我们都是受害者。希望我们能够联合起来,让这个公司对自己所做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有人投诉过该公司嘛,为什么在网上看到受骗的记录存在了好几年,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吗? 展开
展开全部
设立公司以招聘模特为幌子诈骗140余次 团伙犯罪人获刑又遭罚
作者:合川法院 邓春梅 发布时间:2012-06-19 17:30:23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姚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行骗 专门成立传媒公司 2009年,卢某、姚某假冒他人名义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开办 “重庆桥外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邀约陈某、谷某加入该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参与经营管理。 不久,姚某退出合伙经营,并撤出了自己的股金。陈某、谷某、卢某共同商定:“由其三人作为“桥外桥公司”股东,由谷某负责处理客户与公司发生的纠纷,监管账目;陈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员工考勤;卢某负责处理客户与公司发生的严重纠纷。除去公司开销后所剩的收益由三人均分。”为实施犯罪行为,陈某等三人又邀约马某、刘某等人为公司业务员,摄影师,化妆师。 街头招模特行骗140余次 骗取赃款40余万 公司成立后,陈某等三人伙同“公司”全体员工,按各部门员工职责相互分工配合,共同实施诈骗行为。 由市场部业务员在大街上物色作案目标,虚构公司招聘兼职广告模特或演员等事实,将被害人骗至公司,交由负责“谈单”接待的办公室客户经理。办公室客户经理以拍广告可获得高报酬相引诱,虚构公司能为被害人联系模特广告业务等事实,以收取建档费、个人资料费等方式,先骗取被害人少额钱财;同时,通过与被害人交流,观察被害人的衣着及谈吐,确认被害人是否有钱和是否对公司产生信任,在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让其与“桥外桥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以收取内外景资料费、模特包装费、包装合同费、合同制作费等各种费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大额钱财。化妆师负责虚构公司能为被害人联系广告业务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假睫毛费。 所骗得的赃款,各部门员工按照比例提成。其中:业务员提取自己拉客业务收入的35%;谈单的客户经理提取自己所谈业务收入的10%;除去员工工资及提成,所剩余的赃款由陈某、谷某、卢某平分。 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该团伙共实施诈骗140余次,骗取被害人40余万元。 东窗事发 退赃亦需伏法 2010年10月,“桥外侨”犯罪团伙成员相继被捕归案。**机关依法扣押了“桥外桥公司”收取的赃款37613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团伙成员相继退出诈骗款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谷某、卢某等五人相互伙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诱骗被害人与“桥外桥公司”签订合同,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对犯罪人积极退赔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最后合川法院一审对陈某、谷某两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该团伙其他犯罪人分别处以相应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作者:合川法院 邓春梅 发布时间:2012-06-19 17:30:23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姚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行骗 专门成立传媒公司 2009年,卢某、姚某假冒他人名义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开办 “重庆桥外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邀约陈某、谷某加入该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参与经营管理。 不久,姚某退出合伙经营,并撤出了自己的股金。陈某、谷某、卢某共同商定:“由其三人作为“桥外桥公司”股东,由谷某负责处理客户与公司发生的纠纷,监管账目;陈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员工考勤;卢某负责处理客户与公司发生的严重纠纷。除去公司开销后所剩的收益由三人均分。”为实施犯罪行为,陈某等三人又邀约马某、刘某等人为公司业务员,摄影师,化妆师。 街头招模特行骗140余次 骗取赃款40余万 公司成立后,陈某等三人伙同“公司”全体员工,按各部门员工职责相互分工配合,共同实施诈骗行为。 由市场部业务员在大街上物色作案目标,虚构公司招聘兼职广告模特或演员等事实,将被害人骗至公司,交由负责“谈单”接待的办公室客户经理。办公室客户经理以拍广告可获得高报酬相引诱,虚构公司能为被害人联系模特广告业务等事实,以收取建档费、个人资料费等方式,先骗取被害人少额钱财;同时,通过与被害人交流,观察被害人的衣着及谈吐,确认被害人是否有钱和是否对公司产生信任,在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让其与“桥外桥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以收取内外景资料费、模特包装费、包装合同费、合同制作费等各种费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大额钱财。化妆师负责虚构公司能为被害人联系广告业务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假睫毛费。 所骗得的赃款,各部门员工按照比例提成。其中:业务员提取自己拉客业务收入的35%;谈单的客户经理提取自己所谈业务收入的10%;除去员工工资及提成,所剩余的赃款由陈某、谷某、卢某平分。 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该团伙共实施诈骗140余次,骗取被害人40余万元。 东窗事发 退赃亦需伏法 2010年10月,“桥外侨”犯罪团伙成员相继被捕归案。**机关依法扣押了“桥外桥公司”收取的赃款37613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团伙成员相继退出诈骗款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谷某、卢某等五人相互伙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诱骗被害人与“桥外桥公司”签订合同,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对犯罪人积极退赔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最后合川法院一审对陈某、谷某两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该团伙其他犯罪人分别处以相应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凯文人才科技
2024-06-04 广告
2024-06-04 广告
凯文猎头公司,作为深圳凯文人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品牌,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高端人才搜寻与招聘服务。我们拥有专业的猎头团队,凭借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客户精准匹配行业精英。我们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高效、...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凯文人才科技提供
展开全部
大家可不可以一起约个时间 联合起来一起去啊 都是出来挣点辛苦钱的,心想找份兼职多赚点钱,竟然是个骗子公司。我拍完了才发现是骗子公司,我以为只是自己被骗了 结果近段时间在网上看 很多关于此公司的不良帖子,希望大家一起站出来去公安去举报。不然还会有更多的人被骗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也是学生。。。今天我也经历了楼主说的情况不过我全身而退了。。。他们很是恼火,当时只是好奇看看他们那个地像什么样所以就去了,哈哈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你能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吗?我今天也被拉去拍照了 而且要我交200元 我现在交了50,,,叫我明天还去,,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今天被骗惨了 4000多啊!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