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关于祭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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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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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更是儒教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祗称祭,宗庙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教圣经《周礼》、《礼记》中,并有《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仿洞》等经书进行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的备闹枯等级界限。天神地祇只能由天子祭祀。诸侯大夫可以祭祀山川。士庶人则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灶神。清明节、寒食节、端午节、中元节、重阳节是祭祖日。祭祖也是汉人宣告自己为炎黄子孙最直接的方式。
  祭祀就是按着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们把这一人间的通则加于神灵身上,便成为祭祀的心理动因。所以,祭祀从本质上说,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是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   大千世界,祭礼繁杂。环境和民族的不同,构成了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纵观中国历代各民族的祭祀,可谓千姿百态,异彩纷呈,它吸引我们探骊得珠。
  祭祀的对象
  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们思维简单,富于幻想, 祭祀女娲
  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人类对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觉梦境,也是难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后其灵魂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人的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也使人们的祭祀对象繁多。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儒教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祇。儒教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1]“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2]祭祀对象按等级和分类如图:   天神 地祇 人鬼
  昊天上帝 皇地祇 文宣王孔子
  五帝:
  黄帝
  炎帝
  颛顼
  少昊
  太昊 神州 四配:
  孟子、颜回、曾参、子思
  日、月 社、稷 十哲:
  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宰我,子贡,冉有,季路,子游,子夏
  五星:
  岁星
  荧惑星
  镇星
  太白星
  辰星 五岳:
  东岳泰山
  西岳华山
  南岳衡山
  北岳恒山
  中岳嵩山 七十二先贤
  二十八宿: 青龙
  朱雀
  白虎
  玄武 四渎、四镇、海 二十一先儒
  司命 山林 武成王姜太公
  风师、雨师 名川 韩信
  十二辰 宗庙祖先 七十二将

  门、户、灶、行、中溜 城隍、关帝、文昌、妈祖
  其他宗教里的天界神灵主要有天神、日神、月神、星神、雷神、雨神和风云诸神。地界神灵主要有社神、山神、水神、石神、火神及动植物诸神,它们源于大地,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人界神灵种类繁多,主要有祖先神、圣贤神,行业神、起居器物神等等,它们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关联,享受了最多的祭品。
  祭品的种类
  祭祀神灵,是以献出礼品为代价的。人们对神灵的归顺,可以跪拜叩头,可以焚香燃纸,但对神灵来说最实惠的祭祀方式还是献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灵也是如此。人们既然对神灵有所祈求,理应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献,以博得神灵的欢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灵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献食   食物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弯睁,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   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弟子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   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   (2)玉帛   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载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用人   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 活人祭祀
  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祭品的处理方式
  祭品如此丰厚,对于不同的祭品,古人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燔烧   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关于天的观念还不明确,在各种天体神灵中,日神最受重视。甲骨文有“出入日,岁三牛”的记载,可见当时每天都要举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仪式,且有在仪式上杀牛和杀羊以作牺牲的事情。周代开始,对天的崇拜从自然崇拜中突出出来,朝迎夕送日神之礼不再举行,“祭天之礼,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将日神视为天帝的属神,祭天时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据《礼记·祭法》所说,是“燔柴于泰坛”。实际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灵也用此法,《周礼·春官》中有“以实柴祀日月星晨”之说。“实柴”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来,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燔祭时烟气升腾,直达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2)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礼·大宗伯》说:“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据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燔柴瘗埋考》中解释:“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见灌祭就是把用来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于地,血、酒很快就渗透到地下,人们认为这样可以达之于神。   《礼记·郊特牲》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臭”指香气,周人降神以香气为主,所以献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气浓郁的郁香草调和鬯酒,香气就能随着灌地通达于黄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为柄 ,是为了发挥玉的润洁之气。   (3)瘗埋   就是挖坑将祭品埋没,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经》中保存着丰富的山神崇拜资料,如《南次二经》之首:“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祭祀),毛(牺牲)用一璧瘗,糈(祭祀所用谷类)用稌。”《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在《山海经》所列各种山神的祭法中,瘗埋占绝大多数。祭地神时除将血、酒灌注于地,其他祭品则要挖坑瘗埋。《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地示在下,非瘗埋不足以达之。”也就是说,只有将祭品埋于地下,地神才会知道人们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4)沉没   祭水神使用。《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书中有帝尧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记载,这可能出于传说。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甲骨中有这样的记载: “求年于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见。如“丁已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嬖、妾就是作为牺牲的女子,将其沉入河中祭神,这实际上就是后世所说的“河伯娶妇”。周代以后,沉祭仍很盛行。《周礼·大宗伯》谓:“以狸沉祭山川林泽。”郑玄注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沉。”《仪礼·觐礼》也说:“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将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5)悬投   祭山神使用。“悬(县)”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悬挂起来礼神。《仪礼·觐礼》说:“祭山丘陵,升。”《尔雅·释天》也说:“祭山曰庪县。”《山海经·中山经》记祭祀“自甘枣之山至于鼓镫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即将祭品用玉悬挂起来。“投”就是将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经·北次二经》记祭祀“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题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用一雄鸡、彘、瘗,有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即将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掷远处,而不陈列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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