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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涖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堂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虚名不足以砥砺天下若此。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颇用文臣知州,复设通判以贰之。阶官未行之先,州县守令,多带中朝职事官外补;阶官既行之后,或带或否,视是为优劣。
大凡一品以下,谓之“文武官”;未常参者,谓之“京官”;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而下,谓之“内职”;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外官则有亲民、厘务二等,而监军、巡警亦比亲民。此其概也。故自真宗、仁宗以来,议者多以正名为请。咸平中,杨亿首言:“文昌会府,有名无实,宜复其旧。”既而言者相继,乞复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吴育亦言:“尚书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废为闲所,当渐复之。”然朝论异同,未遑厘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宁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群臣,乃置局中书,命翰林学士张璪等详定。八月,下诏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九月,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堂礼成,近臣迁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监之官,各还所职矣。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下,询以职事,因诫敕焉。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易以混杂。及元祐初,于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无别,乃诏寄禄官悉分左右,词人为左,馀人为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以议者有请,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于是文阶始备。而武阶亦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而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故有郎居大夫之上者。继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详矣。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真相之任,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其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二学士并监修国史,各除。唐以来,三大馆皆宰臣兼,故仍其制。国初,范质昭文学士,王溥监修国史,魏仁浦集贤学士,此为三相例也。神宗新官制,于三省置侍中、中书令、尚书令,以官高不除人,而以尚书令之贰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行中书令之职。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两省侍郎。靖康中,复改为左、右仆射。平章军国重事元祐中置,以文彦博太师、吕公著守司空相继为之,序宰臣上。所以处老臣硕德,特命以宠之也。故或称“平章军国重事”,或称“同平章军国事”。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其后,蔡京、王黼以太师总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开禧元年,韩侂胄拜平章,讨论典礼,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盖省“重”字则所预者广,去“同”字则所任者专。边事起,乃命一日一朝,省印亦归其第,宰相不复知印。其后,贾似道专权,窃位日久,尊宠日隆,位皆在丞相上。元丰新官制,废参知政事,置门下、中书二侍郎,尚书左、右丞以代其任。建炎三年,复以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而省左、右丞。乾道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其参知政事如故,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员或一员。嘉泰三年,始除三员。故事,丞相谒告,参预不得进拟。惟丞相未除,则轮日当笔,然多不逾年,少仅旬月。淳熙初,叶衡罢相,龚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创见也。
门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审命令,驳正违失,受发通进奏状,进请宝印。凡中书省画黄、录黄,枢密院录白、画旨,则留为底。及尚书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皆奏覆审驳之。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进入被旨画闻,则授之尚书省、枢密院。即有舛误应举驳者,大则论列,小则改正。凡文书自内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则受而通进,俟颁降,分送所隶官司。凡吏部拟六品以下职事官,则给事中校其仕历、功状,侍郎。侍中引验审察,非其人则论奏。凡迁改爵秩、加叙勋封、四选拟注奏钞之事,有舛误,退送尚书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断狱,审其轻重枉直,不当罪,则以法驳正之。
国初循旧制,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复用两制官一员判门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郎、左散骑常侍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左谏议大夫、起居郎、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书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销二房。至是,厘中书为三省,分兵与礼为六房,各因其省之事而增益之。门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视其房之名,而主行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惟班簿、本省杂务则归吏房。吏四十有九:录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元丰八年,以门下、中书外省为后省,门下外省复置催驱房。元祐三年,诏吏部注通判,赴门下引验;应省、台、寺、监诸司人吏四分减一。复置点检房。四年,又别立吏额。绍圣二年,守阙守当官,门下、中书省各以百人,尚书省百五十人为额。四年,三省吏员并依元丰七年额。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凡章奏,日录目以进,考其稽违而纠治之。故事,诏旨皆付银台司封驳。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归门下。中书省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中外无法式事应取旨事。凡除省、台、寺、监长贰以下,及侍从、职事官,外任监司、节镇、知州、军通判,武臣遥郡横行以上除授,皆掌之。
凡命令之体有七:曰册书,立后妃,封亲王、皇子、大长公主,拜三师、三公、三省长官,则用之。曰制书,处分军国大事,颁赦宥德音,命尚书左右仆射、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凡告廷除授,则用之。曰诰命,应文武官迁改职秩、内外命妇除授及封叙、赠典,应合命词,则用之。曰诏书,赐待制、大卿监、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则用之。曰敕书,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则用之。曰御札,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号令,则用之。曰敕榜),赐酺及戒励百官、晓谕军民,则用之。皆承制画旨以授门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为底:大事奏禀得旨者为“画黄?,小事拟进得旨者为“录黄”。凡事干因革损益,而非法式所载者,论定而上之。诸司传宣、特旨,承报审覆,然后行下。
设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骑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
分房八、曰吏房,曰户房,曰兵礼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库房。元祐以后,析兵、礼为二,增催驱、点检,分房十有一,后又改主事房为开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升黜、赏罚、废置、荐举、假故、一时差官文书。曰户房,掌行废置升降郡县、调发边防军须、给贷钱物。曰礼房,掌行郊祀陵庙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科举考官、外夷书诏。曰兵房,掌行除授诸蕃国王爵、官封。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贬降、叙复。曰工房,掌行营造计度及河防修闭。凡尚书省所上奏请、台谏所陈章疏、内外臣僚官司申请无法式应取旨者,六房各视其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发文书。曰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具员。曰制敕库房,掌编录供检敕、令、格、式及架阁库。曰催驱房,督趣稽违。曰点检房,省察差失。吏四十有五:录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有四人,守当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建炎三年指挥,中书门下省并为一。中书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三人;门下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六人,依祖额以八十九人为额。守阙守当官两省各一百人,共存留一百五十人,中书省六分,门下省四分。
尚书省掌施行制命,举省内纲纪程式,受付六曹文书,听内外辞诉,奏御史失职,考百官庶府之治否,以诏废置、赏罚。曰吏部,曰户部,曰礼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隶焉。凡天下之务,六曹所不能与夺者,总决之;应取裁者,随所隶送中书省、枢密院。事有成法,则六曹准式具钞,令、仆射、丞检察签书,送门下省画闻。审察吏部注拟文武官及封爵承袭、赐勋定赏之事。朝廷有疑事,则集百官议其可否。凡更改申明敕令格式、一司条法,则议定以奏覆,太常、考功谥议亦如之。季终,具赏罚劝惩事付进奏院,颁行于天下。大祭祀则誓戒执事官。
设官九: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视其名而行六曹诸司所上之事;曰开拆郎,主受遣文书;曰都知杂房,主行进制敕目、班簿具员,考察都事以下功过迁补;曰催驱房,主考督文牍稽违;曰制敕库房,主编检敕、令、格、式,简纳架阁文书。置吏六十有四都事三人,主事六人,令史十有四人,书令史三十有五人,守当官六人。元丰四年,诏尚书都省及六曹,各轮郎官一员宿直。五年,诏得旨行下并用紥子。绍圣元年,诏在京官司所受传宣、内降,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二月,诏尚书都省弹奏六察御史,纠不当者。
左仆射右仆射掌佐天子议大政,贰令之职,与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之任。大祭祀则掌百官之誓戒,视涤濯告洁,赞玉币爵玷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书令,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侍中、中书令职事。政和中,诏曰:“昔我神考,训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可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元年,诏依元丰旧制,复为左、右仆射。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仆射不置。
左丞右丞掌参议大政,通治省事,以贰令、仆射之职。仆射轮日当笔,遇假故,则以丞权当笔知印。大祭祀酌献,荐馔进熟,则受爵酒以授仆射。旧班六曹尚书下,官制行,升其秩为执政。元丰五年五月,诏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是月,御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礼于都堂下马,违法犯分。”安礼争论帝前,神宗是之。今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各一人,掌受付六曹之事,而举正文书之稽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户、礼、奏钞、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钞房,而开拆、制敕、御史、元丰六年,都司置御史房,主行弹纠御史案察失职。催驱、封桩印房,则通治之,有稽滞,则以期限举催。初,于都司置吏设案,而议者谓台郎宰掾不当自为官司。遂随省房分治所领之事,惟置手分、书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
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宁二年置,以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为之,而苏辙、程颢等亦皆为属官。未几,升之相,乃言:“条例者有司事尔,非宰相之职,宜罢之。”帝欲并归中书,安石请以枢密副使韩绛代升之焉。三年,判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五月,罢归中书。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置于中书,以宰相韩绛提举。先是,绛言总天下财赋,而无考较盈虚之法,乃置是司。既而事多濡滞,八年,绛坐此罢相,局亦寻废。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置,八年罢。
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紥。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覆。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覆。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三司使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十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罢三部使,复置三司一员。阙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复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复置。)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赏给案(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权物务、三府公吏。),二曰钱帛案(掌军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三曰粮料案(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四曰常平案(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五曰发运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六曰骑案,(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七曰斛斗案(掌两京仓廪廥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掌夏税。),二曰上供案(掌诸州上供钱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四曰曲案(掌榷酤、官曲。),五曰衣粮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鞋酱、傔粮等。三部诸案,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盐铁院、度支院、户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
都主辖支收司,(淳化三年置。)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拘收司,(咸平四年置。)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废。)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太平兴国年中置。)
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旧以三班。)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以上并属三司使。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户部。
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院翰林权直学士院权直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馀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历七年更名。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庞之,在翰林学士下。端明殿学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总阁学士直学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天禧四年建。在会庆殿之西,龙图阁之北。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旧寿昌阁,庆历改曰宝文。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御书、御集藏于阁,命王珪撰记立石。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赐如龙图。英宗御书附于阁。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邓洵仁各申请建阁。诏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遂建阁藏神宗御集,以显谟为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续奉旨,仍以显谟为额。徽猷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观二年,初建徽猷阁,以藏哲宗御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
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绍兴十年置。藏徽宗圣制,置学士等官。
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高宗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庆元二年置。藏孝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嘉泰二年置。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宝庆二年置。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显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咸淳元年置。藏理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国初,师傅不常设。仁宗升储,置三少各一人。太子宾客至道元年建储,初置宾客二人,以他官兼。太子詹事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后省。太子左庶子右庶子左谕德右谕德旧制不常设。储闱之建,随宜制官,以备僚寀,多以他官兼领。仁宗、神宗升储,庶子、谕德各置二人太子侍读侍讲神宗升储,始置各一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钦宗升储,并如旧置。嘉定初,除二人。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大凡一品以下,谓之“文武官”;未常参者,谓之“京官”;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而下,谓之“内职”;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外官则有亲民、厘务二等,而监军、巡警亦比亲民。此其概也。故自真宗、仁宗以来,议者多以正名为请。咸平中,杨亿首言:“文昌会府,有名无实,宜复其旧。”既而言者相继,乞复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吴育亦言:“尚书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废为闲所,当渐复之。”然朝论异同,未遑厘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宁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群臣,乃置局中书,命翰林学士张璪等详定。八月,下诏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九月,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堂礼成,近臣迁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监之官,各还所职矣。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下,询以职事,因诫敕焉。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易以混杂。及元祐初,于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无别,乃诏寄禄官悉分左右,词人为左,馀人为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以议者有请,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于是文阶始备。而武阶亦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而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故有郎居大夫之上者。继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详矣。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真相之任,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其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二学士并监修国史,各除。唐以来,三大馆皆宰臣兼,故仍其制。国初,范质昭文学士,王溥监修国史,魏仁浦集贤学士,此为三相例也。神宗新官制,于三省置侍中、中书令、尚书令,以官高不除人,而以尚书令之贰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行中书令之职。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两省侍郎。靖康中,复改为左、右仆射。平章军国重事元祐中置,以文彦博太师、吕公著守司空相继为之,序宰臣上。所以处老臣硕德,特命以宠之也。故或称“平章军国重事”,或称“同平章军国事”。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其后,蔡京、王黼以太师总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开禧元年,韩侂胄拜平章,讨论典礼,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盖省“重”字则所预者广,去“同”字则所任者专。边事起,乃命一日一朝,省印亦归其第,宰相不复知印。其后,贾似道专权,窃位日久,尊宠日隆,位皆在丞相上。元丰新官制,废参知政事,置门下、中书二侍郎,尚书左、右丞以代其任。建炎三年,复以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而省左、右丞。乾道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其参知政事如故,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员或一员。嘉泰三年,始除三员。故事,丞相谒告,参预不得进拟。惟丞相未除,则轮日当笔,然多不逾年,少仅旬月。淳熙初,叶衡罢相,龚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创见也。
门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审命令,驳正违失,受发通进奏状,进请宝印。凡中书省画黄、录黄,枢密院录白、画旨,则留为底。及尚书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皆奏覆审驳之。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进入被旨画闻,则授之尚书省、枢密院。即有舛误应举驳者,大则论列,小则改正。凡文书自内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则受而通进,俟颁降,分送所隶官司。凡吏部拟六品以下职事官,则给事中校其仕历、功状,侍郎。侍中引验审察,非其人则论奏。凡迁改爵秩、加叙勋封、四选拟注奏钞之事,有舛误,退送尚书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断狱,审其轻重枉直,不当罪,则以法驳正之。
国初循旧制,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复用两制官一员判门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郎、左散骑常侍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左谏议大夫、起居郎、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书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销二房。至是,厘中书为三省,分兵与礼为六房,各因其省之事而增益之。门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视其房之名,而主行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惟班簿、本省杂务则归吏房。吏四十有九:录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元丰八年,以门下、中书外省为后省,门下外省复置催驱房。元祐三年,诏吏部注通判,赴门下引验;应省、台、寺、监诸司人吏四分减一。复置点检房。四年,又别立吏额。绍圣二年,守阙守当官,门下、中书省各以百人,尚书省百五十人为额。四年,三省吏员并依元丰七年额。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凡章奏,日录目以进,考其稽违而纠治之。故事,诏旨皆付银台司封驳。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归门下。中书省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中外无法式事应取旨事。凡除省、台、寺、监长贰以下,及侍从、职事官,外任监司、节镇、知州、军通判,武臣遥郡横行以上除授,皆掌之。
凡命令之体有七:曰册书,立后妃,封亲王、皇子、大长公主,拜三师、三公、三省长官,则用之。曰制书,处分军国大事,颁赦宥德音,命尚书左右仆射、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凡告廷除授,则用之。曰诰命,应文武官迁改职秩、内外命妇除授及封叙、赠典,应合命词,则用之。曰诏书,赐待制、大卿监、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则用之。曰敕书,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则用之。曰御札,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号令,则用之。曰敕榜),赐酺及戒励百官、晓谕军民,则用之。皆承制画旨以授门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为底:大事奏禀得旨者为“画黄?,小事拟进得旨者为“录黄”。凡事干因革损益,而非法式所载者,论定而上之。诸司传宣、特旨,承报审覆,然后行下。
设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骑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
分房八、曰吏房,曰户房,曰兵礼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库房。元祐以后,析兵、礼为二,增催驱、点检,分房十有一,后又改主事房为开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升黜、赏罚、废置、荐举、假故、一时差官文书。曰户房,掌行废置升降郡县、调发边防军须、给贷钱物。曰礼房,掌行郊祀陵庙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科举考官、外夷书诏。曰兵房,掌行除授诸蕃国王爵、官封。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贬降、叙复。曰工房,掌行营造计度及河防修闭。凡尚书省所上奏请、台谏所陈章疏、内外臣僚官司申请无法式应取旨者,六房各视其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发文书。曰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具员。曰制敕库房,掌编录供检敕、令、格、式及架阁库。曰催驱房,督趣稽违。曰点检房,省察差失。吏四十有五:录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有四人,守当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建炎三年指挥,中书门下省并为一。中书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三人;门下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六人,依祖额以八十九人为额。守阙守当官两省各一百人,共存留一百五十人,中书省六分,门下省四分。
尚书省掌施行制命,举省内纲纪程式,受付六曹文书,听内外辞诉,奏御史失职,考百官庶府之治否,以诏废置、赏罚。曰吏部,曰户部,曰礼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隶焉。凡天下之务,六曹所不能与夺者,总决之;应取裁者,随所隶送中书省、枢密院。事有成法,则六曹准式具钞,令、仆射、丞检察签书,送门下省画闻。审察吏部注拟文武官及封爵承袭、赐勋定赏之事。朝廷有疑事,则集百官议其可否。凡更改申明敕令格式、一司条法,则议定以奏覆,太常、考功谥议亦如之。季终,具赏罚劝惩事付进奏院,颁行于天下。大祭祀则誓戒执事官。
设官九: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视其名而行六曹诸司所上之事;曰开拆郎,主受遣文书;曰都知杂房,主行进制敕目、班簿具员,考察都事以下功过迁补;曰催驱房,主考督文牍稽违;曰制敕库房,主编检敕、令、格、式,简纳架阁文书。置吏六十有四都事三人,主事六人,令史十有四人,书令史三十有五人,守当官六人。元丰四年,诏尚书都省及六曹,各轮郎官一员宿直。五年,诏得旨行下并用紥子。绍圣元年,诏在京官司所受传宣、内降,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二月,诏尚书都省弹奏六察御史,纠不当者。
左仆射右仆射掌佐天子议大政,贰令之职,与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之任。大祭祀则掌百官之誓戒,视涤濯告洁,赞玉币爵玷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书令,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侍中、中书令职事。政和中,诏曰:“昔我神考,训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可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元年,诏依元丰旧制,复为左、右仆射。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仆射不置。
左丞右丞掌参议大政,通治省事,以贰令、仆射之职。仆射轮日当笔,遇假故,则以丞权当笔知印。大祭祀酌献,荐馔进熟,则受爵酒以授仆射。旧班六曹尚书下,官制行,升其秩为执政。元丰五年五月,诏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是月,御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礼于都堂下马,违法犯分。”安礼争论帝前,神宗是之。今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各一人,掌受付六曹之事,而举正文书之稽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户、礼、奏钞、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钞房,而开拆、制敕、御史、元丰六年,都司置御史房,主行弹纠御史案察失职。催驱、封桩印房,则通治之,有稽滞,则以期限举催。初,于都司置吏设案,而议者谓台郎宰掾不当自为官司。遂随省房分治所领之事,惟置手分、书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
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宁二年置,以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为之,而苏辙、程颢等亦皆为属官。未几,升之相,乃言:“条例者有司事尔,非宰相之职,宜罢之。”帝欲并归中书,安石请以枢密副使韩绛代升之焉。三年,判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五月,罢归中书。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置于中书,以宰相韩绛提举。先是,绛言总天下财赋,而无考较盈虚之法,乃置是司。既而事多濡滞,八年,绛坐此罢相,局亦寻废。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置,八年罢。
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紥。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覆。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覆。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三司使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十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罢三部使,复置三司一员。阙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复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复置。)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赏给案(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权物务、三府公吏。),二曰钱帛案(掌军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三曰粮料案(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四曰常平案(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五曰发运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六曰骑案,(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七曰斛斗案(掌两京仓廪廥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掌夏税。),二曰上供案(掌诸州上供钱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四曰曲案(掌榷酤、官曲。),五曰衣粮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鞋酱、傔粮等。三部诸案,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盐铁院、度支院、户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
都主辖支收司,(淳化三年置。)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拘收司,(咸平四年置。)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废。)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太平兴国年中置。)
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旧以三班。)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以上并属三司使。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户部。
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院翰林权直学士院权直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馀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历七年更名。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庞之,在翰林学士下。端明殿学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总阁学士直学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天禧四年建。在会庆殿之西,龙图阁之北。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旧寿昌阁,庆历改曰宝文。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御书、御集藏于阁,命王珪撰记立石。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赐如龙图。英宗御书附于阁。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邓洵仁各申请建阁。诏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遂建阁藏神宗御集,以显谟为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续奉旨,仍以显谟为额。徽猷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观二年,初建徽猷阁,以藏哲宗御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
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绍兴十年置。藏徽宗圣制,置学士等官。
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高宗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庆元二年置。藏孝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嘉泰二年置。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宝庆二年置。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显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咸淳元年置。藏理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国初,师傅不常设。仁宗升储,置三少各一人。太子宾客至道元年建储,初置宾客二人,以他官兼。太子詹事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后省。太子左庶子右庶子左谕德右谕德旧制不常设。储闱之建,随宜制官,以备僚寀,多以他官兼领。仁宗、神宗升储,庶子、谕德各置二人太子侍读侍讲神宗升储,始置各一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钦宗升储,并如旧置。嘉定初,除二人。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20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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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文武官职详细资料
宋朝官职
01.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02.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03.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04.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05.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06.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07.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08.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09.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10.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11.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12.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13.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14.县尉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15.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16.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17.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18.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19.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20.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21.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22.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23.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24.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25.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26.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27.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28.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29.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30.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31.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32.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33.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34.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35.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36.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37.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38.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39.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40.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宋朝武官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分为阶官和职官两种。阶官,对于武将来说,简单来说就是现在军衔制度,如上校之类;而职官,就是团长营长之类。
例如,狄青曾经做过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秦州刺史是虚衔,代表他的官职大小,代表从五品的官员,而是泾原路副都总管是职官,是负责统领泾原路兵马的指挥官。
两名武将要比较官的大小,一般来说,是比较阶官。那么,这些阶官是如何比较的呢?宋朝的官制发生过三次变化,分别是政和以前武将官制(1116年前),政和官制(1116至1131)和绍兴官制(1131以后),大体如下
政和新官 政和之前旧官 官品 阶次
太尉 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正二品 1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五品 2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正五品 3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正五品 4
协忠大夫 并政和新置。 正五品 5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正五品 6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从五品 7
中卫大夫 引进使 从五品 8
翊卫大夫 从五品 9
亲卫大夫 从五品 10
中缺
拱卫大夫 并政和增置。 正六品 12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正六品 13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六品 14
正侍郎 正七品 15
宣正郎 正七品 16
履正郎 正七品 17
协忠郎 正七品 18
中侍郎 并政和增置。 正七品 19
中亮郎 客省副使 正七品 20
中卫郎 引进副使 正七品 21
翊卫郎 正七品 22
中缺
拱卫郎 并政和增置。 从七品 24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5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6
武功大夫 皇城使 从七品 27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从七品 28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从七品 29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从七品 30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从七品 31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从七品 32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 礼宾使 从七品 33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从七品 34
武功郎 皇城副使 从七品 35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从七品 36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从七品 37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从七品 38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从七品 39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从七品 40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从七品 41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从七品 42
敦武郎 内殿承制 正八品 43
修武郎 内殿崇班 正八品 44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从八品 45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从八品 46
忠训郎 左侍禁 正九品 47
忠翊郎 右侍禁 正九品 48
成忠郎 左班殿直 正九品 49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正九品 50
承节郎 三班奉职 从九品 51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从九品 52
下班祗应 殿侍 无品
以上就是一直到南宋初年的武将官阶情况,先比较品,同品官职就比较阶次。看到这些东西,会有人会问,当一名武将,从阶官来说,升到正五品之后,上面好像就是太尉啊?一下子从正五品到从二品?其实,在这个中间, 还有从四品的诸卫将军,正四品的诸位大将军,从三品的诸卫上将军,正三品上护军这些环卫官。此外,还有:
节度使(从二品)、
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正四品)
观察使(正五品)、
防御使(从五品)、
团练使(从五品)
刺史(从五品)
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为从二品
殿前副都指挥节度使、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为正四品、
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观察使为正五品)
殿前马步军都虞侯、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 诸州刺史,驸马都尉为从五品,总管、钤辖这些职官都是搭配从五品阶官。
某路都监约为从七品
某州都监约为正八品
正将约从七品
副将约为从八品
宋朝官职
01.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02.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03.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04.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05.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06.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07.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08.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09.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10.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11.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12.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13.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14.县尉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15.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16.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17.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18.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19.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20.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21.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22.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23.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24.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25.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26.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27.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28.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29.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30.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31.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32.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33.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34.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35.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36.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37.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38.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39.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40.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宋朝武官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分为阶官和职官两种。阶官,对于武将来说,简单来说就是现在军衔制度,如上校之类;而职官,就是团长营长之类。
例如,狄青曾经做过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秦州刺史是虚衔,代表他的官职大小,代表从五品的官员,而是泾原路副都总管是职官,是负责统领泾原路兵马的指挥官。
两名武将要比较官的大小,一般来说,是比较阶官。那么,这些阶官是如何比较的呢?宋朝的官制发生过三次变化,分别是政和以前武将官制(1116年前),政和官制(1116至1131)和绍兴官制(1131以后),大体如下
政和新官 政和之前旧官 官品 阶次
太尉 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正二品 1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五品 2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正五品 3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正五品 4
协忠大夫 并政和新置。 正五品 5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正五品 6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从五品 7
中卫大夫 引进使 从五品 8
翊卫大夫 从五品 9
亲卫大夫 从五品 10
中缺
拱卫大夫 并政和增置。 正六品 12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正六品 13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六品 14
正侍郎 正七品 15
宣正郎 正七品 16
履正郎 正七品 17
协忠郎 正七品 18
中侍郎 并政和增置。 正七品 19
中亮郎 客省副使 正七品 20
中卫郎 引进副使 正七品 21
翊卫郎 正七品 22
中缺
拱卫郎 并政和增置。 从七品 24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5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6
武功大夫 皇城使 从七品 27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从七品 28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从七品 29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从七品 30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从七品 31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从七品 32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 礼宾使 从七品 33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从七品 34
武功郎 皇城副使 从七品 35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从七品 36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从七品 37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从七品 38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从七品 39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从七品 40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从七品 41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从七品 42
敦武郎 内殿承制 正八品 43
修武郎 内殿崇班 正八品 44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从八品 45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从八品 46
忠训郎 左侍禁 正九品 47
忠翊郎 右侍禁 正九品 48
成忠郎 左班殿直 正九品 49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正九品 50
承节郎 三班奉职 从九品 51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从九品 52
下班祗应 殿侍 无品
以上就是一直到南宋初年的武将官阶情况,先比较品,同品官职就比较阶次。看到这些东西,会有人会问,当一名武将,从阶官来说,升到正五品之后,上面好像就是太尉啊?一下子从正五品到从二品?其实,在这个中间, 还有从四品的诸卫将军,正四品的诸位大将军,从三品的诸卫上将军,正三品上护军这些环卫官。此外,还有:
节度使(从二品)、
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正四品)
观察使(正五品)、
防御使(从五品)、
团练使(从五品)
刺史(从五品)
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为从二品
殿前副都指挥节度使、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为正四品、
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观察使为正五品)
殿前马步军都虞侯、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 诸州刺史,驸马都尉为从五品,总管、钤辖这些职官都是搭配从五品阶官。
某路都监约为从七品
某州都监约为正八品
正将约从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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