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新的个人事迹
2013年3月29日晚上八时,湖北省委组织部副处长凌慧敏、宜昌市委组织部部长赵红继在长阳县委书记马尚云、县长赵吉雄、县公安局政委宋方军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汪国新诗书画院,对我馆工作进行了指导、调研。
2013年4月5日,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福建省最高人民法唯渣院副院长周瑞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裴缜,长阳县县委书记马尚云,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诗书画家汪国新,北京燕山红文化集团董事长郑桂兰及汪国新诗书画院院长汪汀的陪同下莅临汪国新诗书画院视察。
2013年4月9日,北京燕山红文化集团董事丛山稿长郑桂兰女士和汪国新诗书画院院长汪汀先生在长阳高家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凌贵英的陪同下参观高家堰盆景。
2013年5月14日,省水利局魏处长等一行人参观长阳汪国新诗书画院。汪国新诗书画院是湖北省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永久性诗书画院,于2012年12月12日12时建成开馆。该画院占地渗孝面积有二千多平方米,共分24个展厅,陈列着汪国新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精品力作,是一座风格独具的艺术殿堂。
2013年5月25日,斜风细雨,温润如春,国家旅游司领导在长阳县副县长黄昌英、县旅游局局长熊虎的陪同下参观了汪国新诗书画院,高度赞扬了汪国新先生诗书画里深遂的文化底蕴和艺术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