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招商加盟介绍
分公司或营业部 是经过国金审核批准,由国金总部授权,在全国各地成立的分支机构。
1)业务范围
分支机构可代理客户办理贵金属现货白银现货以及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并独自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3)具备条件
①有符合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②申请分公司营业面积必须达到300平方以上,申请营业部面积必须达到200平方以上。
③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2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④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初期申请要提交分公司或营业部设立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复印件可以提供购房合同)
3、业务负责人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会计证 5、市场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 6、客户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 7、去当地工商局要成立分公司的文件一套
总公司需要提交的资料: 总公司提供如下文件:(复印件并且全部加盖总公司公章) 1、总公司验资证明一份; 2、总公司章程二份; 3、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一份;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四份; 5、总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二份; 6、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三份; 7、总公司代码证正本一份; 8、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四份; 9、总公司开户许可证正本一份; 10、总公司委托负责人文件三份(办照、刻章、开户用); 11、总公司授权刻公章申请书一份; 12、任命书一份; 13、董事会决议一份; 1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一份。 15、协议书 16、责任书三、分公司成立之初需向总公司提供材料如下: 1、负责人身份证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一份); 3、当地工商部门所领出的成立表格(一套); 1、经纪类会员介绍
1)会员资格
经纪类会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从事贵金属现货即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业务范围
经纪类会员可代理客户或综合类会员办理贵金属现货购、销、交割,即期现货交收交易等手续,并独自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3)具备条件
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②有符合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③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2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④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⑤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⑥股东或其母公司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⑦熟悉并承认交易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⑧认缴交易中心收取的各项费用;
⑨交易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4)资格申请
⑴递交初审资料
①《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会员资格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专业从业人员简历;
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⑧贵金属项目商业计划书;
⑨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文件。
⑵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须在入会意向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入会申请被自动取消,且1年内交易中心不再受理该发起人的入会申请。
⑶递交复审资料
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结构图。注: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⑷复审
合格:申请单位缴齐相关费用,与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经纪类会员,并颁发庆敬会员证书,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不合格:交易中心出具资格否定书。
5)资格价值
会员入会费10万元(一次性收取,不予退还);
会员年管指差穗理费5万元/年(中途退出,不予退还);
交易中心拥有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的唯卜权利
经纪类会员资格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
禁止以承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经纪类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