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的残奥会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士。残奥会射箭项目根据运动员上下肢和躯干的功能进行分级,立姿组称为ARST级;坐姿组为ARW1级和ARW2级。
比赛项目只设70米靶,分为立姿和坐姿两个组别,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男、女团体赛每队允许3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必须包括1名坐姿运动员。 残奥会是为不同程度残疾人举行的竞技体育赛事。残奥会重视的是运动员的参与,而非他们的残疾。
残奥会源于残疾人体育运动,残疾人体育运动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欧洲战场上致残的士兵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康复活动,这便是现代残疾人体育运动发展的雏形。
1948年,英国一个国立脊髓损伤中心举办了残疾人体育比赛,当时只有16名坐在轮椅上的伤残士兵参加。此后,该运动会每年举行一次,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国家。
从1952年起,残疾人体育比赛成为国际性体育活动。1960年,第1届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罗马举行。1976年,蒙特利尔残奥会上,又增加了其他的残疾群体及项目。
射箭在第1届残奥会上就被确定为正式比赛项目。中国运动员在此项目上有突出表现。在
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中国选手王燕红夺得了残奥会上射箭项目的首枚金牌,并打破了由波兰选手创造的70米双轮的世界记录,残奥会射箭赛场第一次升起五星红旗,奏响中国国歌。 项目设置
男子复合弓坐姿1级、男子反曲弓坐姿1级/2级、男子反曲弓站姿、男子复合弓公开级、女子反曲弓坐姿1级/2级、女子反曲弓站姿、女子复合弓公开级;团体比赛项目:男子反曲弓公开级、女子反曲弓公开级,共9个项目。复合弓项目被第一次列入残奥会。 比赛场地
残奥会射箭比赛场地要求平整,长至少120米,宽度可以根据比赛的规模而定。残奥会排名赛设22个箭靶,宽度应该在150米左右。轮赛时,所有运动员应该在一个场地上比赛,男、女比赛场地的间隔至少10米。比赛场地附近要有一个与赛场同方向的训练场地,训练场地要根据比赛的需要放置不同距离的靶。奥运会训练场地的靶位数至少要有22个,同时还应提供一定数量的10米撒放靶。
残奥会射箭比赛要求比赛场地必须具备可供轮椅运动员自行入场的通道和候射区、起射线等必要设施。每名选手至少有方圆1.3米的活动空间,个人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2.6米,团体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3.9米。
射箭场地上应设置红、绿、黄三种颜色的信号灯,同时还有倒计时的数字钟。这种装置的正式名称为“计时器信号灯”,简称“计时器”或“信号灯”。根据比赛赛制和比赛阶段的需要,计时器或放在赛场的两边,或放在运动员的前面。 规则要点
射箭比赛的胜负是以运动员射中箭靶目标的环数计算的,命中箭靶越靠近中心,得的环数越高。射箭运动员瞄准目标时,用执弓臂握住弓,再用拉弦手向后拉弓弦,直到满弓点,注视瞄准具,然后射靶。射箭运动要求运动员拥有强壮的胳膊、锐利的双眼和钢铁般的意志。
部分特殊规定:
(1)轮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线上稳定发射。
(2)比赛时,坐姿组运动员的轮椅的四个轮子要分跨在起射线上(一边两个轮子);立姿运动员要求两脚分跨起射线,后脚不得触线,但允许两脚同时踏线。
(3)运动员射完每组3支(或6支)箭后,立姿运动员应立即携带器械退到限制线后,轮椅运动员可以在起射线上等候下一组的发射。
(4)坐姿组运动员脚不得接触地面。
(5)运动员在发射时,持弓臂不可以支撑轮椅的任何部位,扶手要求拆除。
(6)轮椅运动员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15厘米的坐垫,外加一块厚度不超过13毫米的支撑板;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5厘米的靠背垫。
参赛分级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运动员要根据肌力测试结果进行分级。最低参赛标准为上肢肌力丧失25分,或躯体肌力丧失20分,或下肢肌力丧失15分,或整体肌力丧失总分达25分。
(1)ARW1级:四肢瘫、三肢瘫及严重的截瘫并伴有其他肢体残疾的重残运动员参加的级别。肌力丧失达30~40分。
(2)ARW2级:上肢功能正常,严重截瘫及双下肢功能障碍,包括双膝下截肢的运动员参加的级别。
(3)ARST级:下肢损伤,可以站立并长距离行走(包括使用假肢)的运动员参加的级别。最低参赛标准为单下肢肌力丧失达10分,或双下肢肌力丧失达15分,或整体肌力丧失总分达25分;双下肢残缺相差7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