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是在来源上: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这在成文法国家中显得尤为突出;而法律原则的来源刚较为广泛。
2,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是笼统、模糊的。
3,是从结构上看: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而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无固定的表现构成形式。
4,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其无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能贯穿于任何法律事实之中。因此,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宽于规则。
5,是适用条件上: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相比具有优先适用性,法律规则在针对具体案例时可以具体有针对性的应用,切实做到一对一的针对性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在以下方面方可适用:在穷尽法律规则时,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6,是从功能上看: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对人们行为提供确定的、可预测的导向;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它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而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法律原则,是指集中反映法的一定内容的法律活动的指导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法律规则的结构形式: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1.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规范。
2.法律原则确定性与可预测性的程度相对较低,不能直接用来对某个裁判进行证立,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性前提。
(二)法律原则的分类:
分类标准
类 别特 征举 例产生的基础公理性原则
由法律原理构成,是由法律上之事实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
法律平等、诚实信用、无罪推定、罪刑法定
政策性原则
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虑制定的原则,具有时代性、民族性、针对性
四项基本原则、计划生育原则、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等
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
基本原则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
宪法中的各种原则
具体原则适用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
英美契约法中的要约原则和承诺原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实体性原则涉及实体法问题的原则民法、刑法等实体法中的原则程序性原
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
“一事不再理”;辩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无罪推定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内容
一般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其内容明确而又具体,法律规则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目的是防止或削弱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
法律原则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为法官的自由裁量留下了一定的余地。适用范围
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
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他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适用方式
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要么适用,要么不适用。法律规则发生冲突,只能其中一个有效,其他的无效或者加以修改。至于哪些规则有效,哪些规则应当放弃或修改,只能在法律规则范围以外来决定。
不以全有或全无之方式应用于个案,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
清楚了原理和原则二词的区别之后,我们就可以来看“法律原则”和“法律原理”。
法律原则是来自于成文法律的东西,是对成文法律的抽象,有的时候可以被法院引用用于裁判案件,也是需要被遵守的法律规范的形式之一。比如《民法总则》的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直接以条款规定了的。然后我们再看其他民事法律,如《担保法》,里面并无条款规定“担保行为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但是“诚实信用”却是其原则,因为《民法总则》规定了,且《担保法》的各个条款都可以看出“诚信”的原则性要求。
法律原理则不是法律规范的要素,而是法学学术中的原理,和物理学的“牛顿第一定律”一样,是学术的产物,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原理仅仅停留在学术层面,不可被援引用于案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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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虽然都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适用范围上,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而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2)在作用上,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不仅能保证个案的个别公正,还能使法律规则保持安定性和稳定性。而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做出裁决。
(3)在内容上,法律原则却比较笼统、模糊,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指明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而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该怎么适用就怎么适用,灵活性较小。
(4)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根据上述原则与原理的解释,可以知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标准或者总的方面,而法律原理则是具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律或者具有法律上普遍意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