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诛九族发生过几次?
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一次明确记载有“诛九族”发生的是在隋末,在大业九年隋炀帝征伐高句丽期间,司徒杨素的长子杨玄感起兵反抗杨广,但最后力有不支,被隋军大败后,杨玄感让弟弟杀了自己。在被隋军获得尸首之后,杨玄感被分尸,悬挂城楼示众,并且“罪及九族”。
一人犯罪,亲族伏法,这对于所有的犯罪分子来说都是在心理上一种禁锢,但随着法律条文逐渐的进步,类似于诛灭九族这样残酷的判例,就变成了刑法中的核弹,取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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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的历史
在中国古代,“九族”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更是一个司法学概念。在平时可能根本没有人能想起来“九族”这个概念,可是一旦这个概念被想起来并被用上之时,那就是平地起惊雷的天崩地裂之时。
“抄家”“灭族”史不绝书。说到“灭族”一般就是“诛灭九族”,其最直接的目的就在斩草除根,彻底除去子报父仇、孙报祖仇的实力和人脉。显然“灭族”之举就在于不为自己留下一丝一毫的后患。
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大复仇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在众义士的相助之下,赵氏孤儿成功脱逃,这就为日后的“大报仇”奠定了基础。基于这样的教训,从秦始皇开始,中国就有了“族诛”的残酷刑法。
由此可知,如果当事者的“九族”被诛灭,也就意味着所有和当事者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人全部被诛杀。这就彻底了断了任何后来者的复仇。
出于内心的恐惧,古代的统治者甚至发明了“诛灭十族”。所谓“十族”,就是在当事者的九族之外另加上当事者的门下学生。明成祖就曾诛杀方孝孺及其“十族”。史书记载,因方孝孺案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