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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普通发票时,如果是单位或公司的话,就把单位或公司的名称全部写上;不然对方无法进行报账等财务处理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就发票就按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开,并留下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是个体还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个人发票一般泛指个人开具的发票,多为普通手撕发票。
普通发票的分类: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普通发票的应用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
1、规范。开具发票的文字使用要规范,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要规范;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要规范;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2、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3、真实。只有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开具发票,必须据实开具,不得变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金额;未发生经济业务,一律禁止开具发票。
4、开具销售折让、折扣时的发票。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收回原开具的发票并注明"作废"字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5、开具红字发票。
(1)若原开具的发票已经入账,无法收回原发票的,可要求对方提供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按实际的经营业务另行据实开具发票,并在新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原发票的号码及开具金额和凭证号码;
(2)原开具的发票尚未入账且可以收回的,整份发票装订在一起,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据实另行开具发票;
(3)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冲抵增值税专用发票。
6、普通发票的临时开具。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7、丢失发票后的补救措施。
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个人发票一般泛指个人开具的发票,多为普通手撕发票。
普通发票的分类: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普通发票的应用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
1、规范。开具发票的文字使用要规范,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要规范;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要规范;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2、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3、真实。只有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开具发票,必须据实开具,不得变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金额;未发生经济业务,一律禁止开具发票。
4、开具销售折让、折扣时的发票。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收回原开具的发票并注明"作废"字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5、开具红字发票。
(1)若原开具的发票已经入账,无法收回原发票的,可要求对方提供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按实际的经营业务另行据实开具发票,并在新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原发票的号码及开具金额和凭证号码;
(2)原开具的发票尚未入账且可以收回的,整份发票装订在一起,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据实另行开具发票;
(3)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冲抵增值税专用发票。
6、普通发票的临时开具。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7、丢失发票后的补救措施。
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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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普通发票时,如果是个人的话就只要写个人名字即可,而如果是单位或公司的话,就是把单位或公司的名称全部写上;不然对方无法进行报账等财务处理的。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就发票就按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开,并留下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是个体还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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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按各地方的要求来开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就发票就按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开,并留下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是个体还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开给没有在税务局登记了的个人,就开付款人的名字,但要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查。要是你们企业发生给个人开票(未注册登记)的业务较多,建议最好与当地的税务局专管员咨询协商,以免将来有被罚款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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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按规定发票抬头必须是全称,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都没按此执行。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比较严格,在换购发票时要求企业将不合格发票追回,如果企业不能将不合格的发票追回,肯定要有罚款的。再说,如果不写注册名称,对方也不能报销. 我们那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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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发票抬头必须是全称,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都没按此执行。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比较严格,在换购发票时要求企业将不合格发票追回,如果企业不能将不合格的发票追回,肯定要有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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