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答案】: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且渐行渐宽。从监管体制的效力分析,分业经营体制下分业监管的单位监管效率最高,责任明晰。但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金融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深。然而,现实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我国目前要满足这些新要求的时机欠佳,条件并未成熟。如英国金融服务局实行混业监管,但内部仍是分业监管。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设应当在信息共享程度、风险传递的控制程度、监管标准一致性、监管的外部性、监管重复程度、监管成本、监管效率、监管机构官僚程度、单业监管的效力等指标方面加大建设力量,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综上所述,在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方面,重要的是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等因素的作用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架构符合我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只有重视和强化实质性金融监管的协调和效率,才能选择并制定出一套系统化的、富有逻辑性的、各监管要素之间能够良性互动的金融监管体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改革和重构监管体制任重道远,仍是我们今后面临的重大课题。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