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离婚,要去哪里办理啊?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扩展资料
途径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的凭证。如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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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详见法律依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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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珍惜婚姻。找找你们的问题所在想方设法也要解决掉,换老婆或换老公都不是什么好方法,将来你们就明白了。我只想说人们总是不珍惜自己拥有的,等到失去了以后,慢慢就后悔了但已经晚了。
如果不离就得死,那就选择离。1、离婚协议书。按规格写,如不会问离婚科。2、你们各自的身份证以及你们的户口本。3、双方均到场需要你们亲笔签字。4、100元足够。什么照片、复印件没必要准备,那里是配套服务。即使你照了或复印了也不一定符合人家的规定。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