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规定新小区入住率达到多少才能收停车费?

目前小区的入住率还很低,物业就开始收取停车费合理吗?《物业管理实施条例》中有规定吗?... 目前小区的入住率还很低,物业就开始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实施条例》中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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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的小阿雷
2018-12-17 · TA获得超过248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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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规定。

如果是小区里面的专用停车位或者地下停车场停车位这种的就是要收费的,如果没有具体的停车位,在合适的地方停车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

1、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扩展资料:

北京晨报现场新闻(首席记者 张静雅)日前,北京晨报以《小区停车费上涨 引住户争议》为题报道了丰台区芳星园三区停车管理公司出台政策,每小时收取8元停车费引争议。

昨天,针对这一情况,方庄地区办事处表示,小区停车管理方负责人对未能提前说明表示歉意,并向居民退还了涨价部分的停车费用。此外,停车管理公司针对小区居民及来访临时停车问题也出了优惠措施。

家住芳星园三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在小区内停车,之前停一两个小时最多收费5元,但是在12月11日当天只停了2.5小时竟被收取了20元停车费,这让她非常恼火,只得第二天一早去办理了停车证。

昨天,停车管理公司北京首开千方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歉意,就停车费涨价宣传不到位、不透明向王女士作出解释,在王女士办理完停车证后,退还其20元停车费。

此外,停车管理公司针对小区居民亲朋好友来访的临时停车问题也出台了优惠措施,办证居民每月可领取8张优惠券,享受临停1元/小时的优惠价格。停车管理公司表示,这项服务政策在2018年5月就已经开始实施,很多居民也办理了停车证。

但由于社区内停车收费价格低廉,很多非本社区车辆常年占据停车位,物业不得已才将临时停车费提高到每小时8元。停车费的上调并非针对本小区居民,而是希望通过此次涨价对社区停车秩序进行管理规范,杜绝外来车辆长期占用本小区停车资源。

下一步,地区办事处将继续督促停车管理公司加大对小区停车管理措施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社区楼门微信群做好宣传工作,将停车服务软件及时转发到各个楼门微信群中,把更多优惠信息告知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8元停车费惹争议

我是牛奶泡面包
2018-12-15 · TA获得超过258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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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法律并未规定,小区收停车费情况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占用费以及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扣除管理成本后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2、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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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聪乐健小伴侣

2015-05-18 · 知道合伙人母婴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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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爱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从事母婴冻干食品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母婴饮食健康知识和育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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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不具有所有权,不能进行收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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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yamsz
2011-09-16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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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划部门批准不可以,目前由于汽车小区停车难是普片现象,绿化覆盖率是原来规划好的,物业和业主代表的决定违法,有人投诉到规划、房管、绿化部门物业会受到政府处罚,物业难道不懂吗?如果物业通过业主同意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小区道路上划线做停车位是可以的,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可以收费,收费的大部分计入专项维修资金,收停车费是合理的,因为小区公共道路有车族停车就要为小区无车族负出代价,不是给物业。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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