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内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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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它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一、 商业汇票分类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票据。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二、 商业汇票特点
1、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
2、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 手续费);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4、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三、 商业汇票使用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帐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3)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5、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五、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1、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2、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3、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六、商业汇票的贴现
1、商业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的,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现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3、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应作成转让背书,并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
5、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6、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到期,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再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帐户收取票款
一、 商业汇票分类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票据。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二、 商业汇票特点
1、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
2、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 手续费);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4、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三、 商业汇票使用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帐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3)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5、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五、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1、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2、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3、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六、商业汇票的贴现
1、商业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的,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现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3、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应作成转让背书,并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
5、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6、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到期,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再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帐户收取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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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交易。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银行汇票结算程序:
1.签发银行汇票。汇款人需要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先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送本单位开户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
2.兑付。汇款人取得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即可到异地向收款人办理结算。对已注明收款人的银行汇票,可直接将汇票交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对收款人为持票人的银行汇票,可由持票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手续,也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
3.结算余额。兑付银行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入账后,将银行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传递给汇票签发银行,签发银行核对后将余款转入汇款人账户,并将银行汇票第三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单转给汇款人,汇款人据此办理余款入账手续。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优点:
1.票随人到,用款及时。银行汇票可由付款人携带至异地办理付款,有利于单位和个人的急需用款。
2.付款有保证。由于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信用做保证的,所以在使用银行汇票进行结算时,一般不会出现“空头”和无款支付的情况。
3.使用更活。持票人既可一笔转账,也可分次付款,还可根据需要通过银行办理转汇,持票人也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
4.兑现性强。异地付款需支付现金时,只要在汇款时向银行说明用途或以现金交汇,由汇出银行在签发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大写金额)前注明,现金”字样,就可以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这样,既可以避免长途携带现金的不便,又可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5.购物方便。持亲人可以持票购物,收款人可见票发货,搂货收款,余款退回,做到钱货两清,从而避免了不合理的预付款,做到款项一次结清。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银行汇票结算程序:
1.签发银行汇票。汇款人需要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先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送本单位开户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
2.兑付。汇款人取得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即可到异地向收款人办理结算。对已注明收款人的银行汇票,可直接将汇票交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对收款人为持票人的银行汇票,可由持票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手续,也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
3.结算余额。兑付银行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入账后,将银行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传递给汇票签发银行,签发银行核对后将余款转入汇款人账户,并将银行汇票第三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单转给汇款人,汇款人据此办理余款入账手续。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优点:
1.票随人到,用款及时。银行汇票可由付款人携带至异地办理付款,有利于单位和个人的急需用款。
2.付款有保证。由于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信用做保证的,所以在使用银行汇票进行结算时,一般不会出现“空头”和无款支付的情况。
3.使用更活。持票人既可一笔转账,也可分次付款,还可根据需要通过银行办理转汇,持票人也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
4.兑现性强。异地付款需支付现金时,只要在汇款时向银行说明用途或以现金交汇,由汇出银行在签发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大写金额)前注明,现金”字样,就可以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这样,既可以避免长途携带现金的不便,又可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5.购物方便。持亲人可以持票购物,收款人可见票发货,搂货收款,余款退回,做到钱货两清,从而避免了不合理的预付款,做到款项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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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包括: (l)收款人姓名或单位; (2)汇款人姓名或单位; (3)签发日期(发票日); (4)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 (5)汇款用途; (6)兑付地、兑付行、行号; (7)付款日期。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例:大圣公司需要到A市采购商品,4月2日向开户银行申请用银行存款办理往A市的转帐汇票100000元。根据银行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现金——银行汇票 贷:现金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邮电费,汇款单位应根据银行出具的收费收据,用现金支付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其帐户中扣收的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如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待票人部门、姓名,汇款用途等等一一进行登记,以备日后查对。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例:大圣公司需要到A市采购商品,4月2日向开户银行申请用银行存款办理往A市的转帐汇票100000元。根据银行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现金——银行汇票 贷:现金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邮电费,汇款单位应根据银行出具的收费收据,用现金支付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其帐户中扣收的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如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待票人部门、姓名,汇款用途等等一一进行登记,以备日后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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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送“银行汇票申请表”,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
借:原材料或有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3、如有多余款,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
借:原材料或有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3、如有多余款,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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