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美国是否也需要排期呢?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移民-申请流程:
1、 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申请及其他证据材料,需为每个申请人都提交一份Form I-130,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I-130审理通过。
2、如申请人美国境内,申请人需提交Form I-485 及其他证据材料,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审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的同时递交Form- I-485。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在Form I-130批准后,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人办理绿卡。
3、 美国公民提交 Form I-864,承诺为申请人做经济担保。
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在等待审理期间如想获得工作权利,可申请K3签证,递交Form I-129F。如有随同的21岁以下子女,可给子女申请K4签证。
扩展资料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移民申请条件:美国的直系亲属移民分为两种,一种有配额和排期限制,适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申请绿卡;另一种有排期和配额限制,适用于美国公民其他种类的直系亲属,及绿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申请绿卡。
无配额要求的直系亲属移民的申请要求如下:
1、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的已婚配偶。
2、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的子女,且未婚,年龄在21周岁以下。
3、申请人为美国21岁及以上公民的父母。
参考资料来源:美国驻华大使馆-K1签证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最大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 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 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 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最好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 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 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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