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工程造价十几年了,4年前拿到预算员证,可否报考全国造价工程师

 我来答
百度网友6db4567
2011-10-04
知道答主
回答量:1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3.3万
展开全部
附件1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选报专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子专业。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其他报“土建”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在我市(包括省外在深圳)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藤在天涯
2011-09-28 · TA获得超过29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1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93万
展开全部
1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2、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条件:
1996 年8 月26 日 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 年 ( 含 70 年 )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 15 年;
(2)1970 年 ( 含 70 年 )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 20 年;
(3)1970 年 ( 含 70 年 )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 25 年。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 2005 年度起,凡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 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的规定,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离火凤凰
2011-10-06
知道答主
回答量:4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0.6万
展开全部
同下 很专业 的回答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