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的问题
1.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心理结构;2:犯罪综合动因论概念和要点;3.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4: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的变化过程的阶段...
1.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心理结构;2:犯罪综合动因论概念和要点;
3.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4: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的变化过程的阶段 展开
3.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4: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的变化过程的阶段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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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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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自身因素,青少年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等。
家庭因素。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导致一些被溺爱的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坏风气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因素。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握不够,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孳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差、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
心理结构: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到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加之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其身体、智力正处于发展的过程,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好奇心强,但思想幼稚,感情易于冲动,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辨别是非能力薄弱,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模仿性强,易于受外界影响,
2.犯罪综合动因论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种主体内外因素综合的互为动力作用的结果。犯罪综合动因论揭示了构成个体犯罪的原因具体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综合动因论.它是一个泛概念,包括多种理论,主要的有;
(1)犯罪原流论。它把犯罪原因分为两部分,即犯罪源和犯罪流。犯罪源指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犯罪流就是旧社会某些犯的现象,包括人流、意识流、经济流和制度流一等。
(2)多种消极因素综合论。它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犯罪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3)四动态系统论。它认为犯罪原因是由人格缺陷、不、奥恩昆。一社会环境和行为环境四大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
要点:(1)整体性。认为影响个体犯罪的原因是主体内外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整体。(2)层次性。个体犯罪原因的母系统,是由纵向排列的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的原因系统以及水平方向上的各个子系统、各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各种因素可区分为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和条件性的因素。(3)结构性。原因系统中,各种不同因素的交互作用构成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系统,产生不同的犯罪类型。(4)动态性。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是系统内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个体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主体因素、主体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3.个体犯罪行为的产生中,往往包含着复杂的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被统称为"犯罪发生机制","犯罪发生机理"等.
第一,"犯罪行为机制"或者类似概念是一个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关的概念,说明犯罪行为产生的有关情况.
第二,多数学者所说的"犯罪行为机制" 或者类似概念,主要是指个体犯罪行为而言的.
第三,"机制"和"机理"是两个近义词或者同义词,表达基本相同的含义,即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相互关系;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等.
犯罪行为机制的主要内容 :
狭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指犯罪行为产生的过程与模式.根据这个理解,犯罪行为机制解释"犯罪行为怎样产生"的问题.
广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过程与模式的总称.
根据对犯罪行为机制的广义理解,犯罪行为机制主要涉及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
a.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
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源泉.犯罪行为的动力机制回答为什么会产生犯罪行为的问题.
人类行为的内在动力,主要是指个人的需要以及由需要转化而来的动机. 除了需要和动机之外,个人的兴趣,情感,理想,信念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等,也具有推定个人进行一定行为的动力作用.
犯罪行为也是由犯罪人的需要,犯罪动机等内在动力直接引起的.
b.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对于典型的犯罪行为来说,可以比较明显地分辨出犯罪行为产生的不同阶段,这些不同阶段就构成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c.犯罪行为产生的横向模式
如果对一个个具体的犯罪行为的产生过程来看,就可以发现,很多犯罪行为并不是按照同样的典型模式产生的,而有可能是按照多种不同的模式产生的.
4.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development of the strueture of eriminal mind)犯罪 心理结构的发展经历着祝个阶段的形 态变化:(l)潜在形态。当个体只具有 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 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 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州一。 个体犯罪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 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 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 备状态。(2)恶变与整合形态。当外界 条件达到一定的阑值时,个体心理发 生突变,各种不良心理因素之间,由 潜在形态后期的半混沌半有序状态恶 变为胶着、稳定的有序状态,形成一 种合力结构。产生具有特定指向的犯 罪动机,并着手实施犯罪行为。(3)衰 落形态。当犯罪行为经过实施(包括既 遂和未遂),其犯罪欲求得到满足而暂 时不那么强烈时,或因犯罪行为受遏 止而恐惧感增强时,与犯罪相适应的 心理状态消失,行为人的常态心理因 素从抑制状态中恢复,内心矛盾冲突 产生,原来胶着、有序的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衰落,变得混沌无序、松弛涣 散。与潜在形态不同的是,由于增加 了犯罪体验,强化了犯罪心理,其孤 观恶性移度更为严重。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自身因素,青少年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等。
家庭因素。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导致一些被溺爱的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坏风气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因素。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握不够,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孳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差、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
心理结构: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到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加之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其身体、智力正处于发展的过程,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好奇心强,但思想幼稚,感情易于冲动,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辨别是非能力薄弱,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模仿性强,易于受外界影响,
2.犯罪综合动因论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种主体内外因素综合的互为动力作用的结果。犯罪综合动因论揭示了构成个体犯罪的原因具体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综合动因论.它是一个泛概念,包括多种理论,主要的有;
(1)犯罪原流论。它把犯罪原因分为两部分,即犯罪源和犯罪流。犯罪源指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犯罪流就是旧社会某些犯的现象,包括人流、意识流、经济流和制度流一等。
(2)多种消极因素综合论。它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犯罪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3)四动态系统论。它认为犯罪原因是由人格缺陷、不、奥恩昆。一社会环境和行为环境四大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
要点:(1)整体性。认为影响个体犯罪的原因是主体内外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整体。(2)层次性。个体犯罪原因的母系统,是由纵向排列的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的原因系统以及水平方向上的各个子系统、各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各种因素可区分为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和条件性的因素。(3)结构性。原因系统中,各种不同因素的交互作用构成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系统,产生不同的犯罪类型。(4)动态性。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是系统内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个体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主体因素、主体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3.个体犯罪行为的产生中,往往包含着复杂的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被统称为"犯罪发生机制","犯罪发生机理"等.
第一,"犯罪行为机制"或者类似概念是一个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关的概念,说明犯罪行为产生的有关情况.
第二,多数学者所说的"犯罪行为机制" 或者类似概念,主要是指个体犯罪行为而言的.
第三,"机制"和"机理"是两个近义词或者同义词,表达基本相同的含义,即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相互关系;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等.
犯罪行为机制的主要内容 :
狭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指犯罪行为产生的过程与模式.根据这个理解,犯罪行为机制解释"犯罪行为怎样产生"的问题.
广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过程与模式的总称.
根据对犯罪行为机制的广义理解,犯罪行为机制主要涉及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
a.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
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源泉.犯罪行为的动力机制回答为什么会产生犯罪行为的问题.
人类行为的内在动力,主要是指个人的需要以及由需要转化而来的动机. 除了需要和动机之外,个人的兴趣,情感,理想,信念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等,也具有推定个人进行一定行为的动力作用.
犯罪行为也是由犯罪人的需要,犯罪动机等内在动力直接引起的.
b.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对于典型的犯罪行为来说,可以比较明显地分辨出犯罪行为产生的不同阶段,这些不同阶段就构成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c.犯罪行为产生的横向模式
如果对一个个具体的犯罪行为的产生过程来看,就可以发现,很多犯罪行为并不是按照同样的典型模式产生的,而有可能是按照多种不同的模式产生的.
4.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development of the strueture of eriminal mind)犯罪 心理结构的发展经历着祝个阶段的形 态变化:(l)潜在形态。当个体只具有 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 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 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州一。 个体犯罪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 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 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 备状态。(2)恶变与整合形态。当外界 条件达到一定的阑值时,个体心理发 生突变,各种不良心理因素之间,由 潜在形态后期的半混沌半有序状态恶 变为胶着、稳定的有序状态,形成一 种合力结构。产生具有特定指向的犯 罪动机,并着手实施犯罪行为。(3)衰 落形态。当犯罪行为经过实施(包括既 遂和未遂),其犯罪欲求得到满足而暂 时不那么强烈时,或因犯罪行为受遏 止而恐惧感增强时,与犯罪相适应的 心理状态消失,行为人的常态心理因 素从抑制状态中恢复,内心矛盾冲突 产生,原来胶着、有序的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衰落,变得混沌无序、松弛涣 散。与潜在形态不同的是,由于增加 了犯罪体验,强化了犯罪心理,其孤 观恶性移度更为严重。
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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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务实详尽阐述了犯罪学
暴力犯罪发生的原因
暴力犯罪的发生实际上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即“压抑——诱发”这样一个基本的模型。具体的描述如下: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于是产生了严重的心理挫折与冲突就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亦即暴力犯罪。具体说来,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暴力渲染具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看到过别人实施攻击性的儿童或成人,比没有看到过的人更易采取攻击性行为,并且具有较大的强度。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因此报刊、影视对暴力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无意于教唆人去实施暴力行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被害人的积极作用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产生的。个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风不严肃,首先实施挑衅行为等,往往成为个人被害的诱发因素。通常人们认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为的被承受者,在暴力犯罪中则远非如此。有些暴力犯罪是被害人的行为激发的】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
易冲动,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狭窄、自卑感强、疑心重,报复心强;虚荣好胜,以自我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这些个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加大了对不良刺激的反应强度。1、 不良的生活背景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人生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极易形成一种反社会人格。尽管这种不良生活背景是作为人的直接环境而发生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矛盾的折射。不难理解,一个在非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比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力倾向。
2:犯罪综合动因论概念和要点;(一)教育保护原则。 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教育保护原则包括教育和保护两方面的内容,“两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二)及时防治原则。 指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也就是说,要突出时间性,把握好火候,掌握好过程,遵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律,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就能够有效地制止那些处在犯罪边缘的人,使其不去犯罪,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三)从年龄特征上来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少年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快,生理发育成熟相对提前,犯罪年龄亦呈提前之势(四)科学性原则。 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它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才”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五)从犯罪作案动机上来看,具有疯狂性的特点。 从少年犯罪动机形成和起因来看,只有少数惯犯或连续作案以及团伙实施犯罪时具有预谋,而多数在犯罪作案前犯罪意向不明显,犯罪动机形成带有明显的情景性,即大多是在遇到外界事物刺激,理智失去控制,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属于突发性犯罪(六)从犯罪组织形式来看,团伙作案突出。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体力弱,经验少,单人实施犯罪能力不强,因而往往结伴成伙实施暴力作案(七)从作案手段来看,日趋成人化。 越来越多的少年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弄到枪支、匕首、三棱刮刀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活动,气焰嚣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3.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社区文化环境影响。 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腐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的传入,加上商品经济本身固有副作用的刺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在我国社会上迅速滋生蔓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出现了教育引导不力的问题,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思想混乱另外,在当今变革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管理控制机制的滞后和弱化,为不良少年从事暴力犯罪活动增加了有隙可乘的机会。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校生暴力犯罪逐渐减少,因为近年来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得以强化,对在校生管控有力。而社会面的管理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对社会闲散少年约束控制力度十分有限,因而表现在少年中的社会闲散人员暴力犯罪的比重明显上升。在人口稠密、外来人口集聚的城郊结合部或新兴城镇的少年暴力犯罪最为突出
4: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的变化过程的阶段
(一)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无数事实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父母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二)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三)增强社会控制功能,净化社会环境。 这就要求政法工作者和其它相关部门联手,加强派出所、村居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的建设,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安管理、行政管理、文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防控体系。 (四)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五)对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前,少年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
暴力犯罪发生的原因
暴力犯罪的发生实际上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即“压抑——诱发”这样一个基本的模型。具体的描述如下: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于是产生了严重的心理挫折与冲突就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亦即暴力犯罪。具体说来,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暴力渲染具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看到过别人实施攻击性的儿童或成人,比没有看到过的人更易采取攻击性行为,并且具有较大的强度。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因此报刊、影视对暴力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无意于教唆人去实施暴力行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被害人的积极作用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产生的。个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风不严肃,首先实施挑衅行为等,往往成为个人被害的诱发因素。通常人们认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为的被承受者,在暴力犯罪中则远非如此。有些暴力犯罪是被害人的行为激发的】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
易冲动,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狭窄、自卑感强、疑心重,报复心强;虚荣好胜,以自我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这些个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加大了对不良刺激的反应强度。1、 不良的生活背景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人生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极易形成一种反社会人格。尽管这种不良生活背景是作为人的直接环境而发生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矛盾的折射。不难理解,一个在非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比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力倾向。
2:犯罪综合动因论概念和要点;(一)教育保护原则。 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教育保护原则包括教育和保护两方面的内容,“两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二)及时防治原则。 指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也就是说,要突出时间性,把握好火候,掌握好过程,遵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律,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就能够有效地制止那些处在犯罪边缘的人,使其不去犯罪,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三)从年龄特征上来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少年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快,生理发育成熟相对提前,犯罪年龄亦呈提前之势(四)科学性原则。 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它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才”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五)从犯罪作案动机上来看,具有疯狂性的特点。 从少年犯罪动机形成和起因来看,只有少数惯犯或连续作案以及团伙实施犯罪时具有预谋,而多数在犯罪作案前犯罪意向不明显,犯罪动机形成带有明显的情景性,即大多是在遇到外界事物刺激,理智失去控制,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属于突发性犯罪(六)从犯罪组织形式来看,团伙作案突出。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体力弱,经验少,单人实施犯罪能力不强,因而往往结伴成伙实施暴力作案(七)从作案手段来看,日趋成人化。 越来越多的少年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弄到枪支、匕首、三棱刮刀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活动,气焰嚣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3.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社区文化环境影响。 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腐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的传入,加上商品经济本身固有副作用的刺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在我国社会上迅速滋生蔓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出现了教育引导不力的问题,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思想混乱另外,在当今变革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管理控制机制的滞后和弱化,为不良少年从事暴力犯罪活动增加了有隙可乘的机会。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校生暴力犯罪逐渐减少,因为近年来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得以强化,对在校生管控有力。而社会面的管理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对社会闲散少年约束控制力度十分有限,因而表现在少年中的社会闲散人员暴力犯罪的比重明显上升。在人口稠密、外来人口集聚的城郊结合部或新兴城镇的少年暴力犯罪最为突出
4: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的变化过程的阶段
(一)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无数事实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父母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二)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三)增强社会控制功能,净化社会环境。 这就要求政法工作者和其它相关部门联手,加强派出所、村居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的建设,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安管理、行政管理、文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防控体系。 (四)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失足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果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五)对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21世纪心理健康的标准是性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当前,少年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的家长关照的是生活,看重的是学习,忽视的是他们的心理,压制的是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也不愿去听他们的心声。长期的情绪压抑,又不去找心理医生,日积月累,有朝一日就必然会爆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学生,其逻辑思维日趋稳定、成熟,而辩证思维尚在形成发展中,其活动能量超过了认识水平,正处于对家长的依附急剧向自主转化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少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相反,他们容易接受家庭外的朋友或同龄人的影响。他们有什么心事,愿意向朋友、同龄人敞开心扉。开展心理咨询是减少少年学生心理压力,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针对青春期学生的这种心理特点,学校应更多地开展心理咨询,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春风化雨式地解决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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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编辑本段]狭义和广义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
①犯罪心理结构
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
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编辑本段]狭义和广义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
①犯罪心理结构
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
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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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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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年犯罪就是缺少爱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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