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吗?为什么?
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人身自由是指人的身体不受拘束,因而被视为最小限度的自由、是指人的行动自由、是指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侵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部宪法都确认了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
现行宪法(82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比如某人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扣押赌神,那么这种行为可以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自由
人最基本权利和最高人身权益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权利,后者则关乎人能否为人。
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故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人身自由,但是人还是生物个人,但是没有尊严;而没有生命权的话,人就都不存在了。最高人身权益自然是最根本的,是最高最根本的。
扩展资料: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是人存在最根本的权利,没有生命,就谈不上其它权利。要注意的是,生命健康是一切权利的根本,而人身自由是社会活动的根本。
2014-02-27
20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