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铺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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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建大厅受理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规划局相关科室现场踏查; 三、规划会审、研究、讨论; 四、同意的项目进入下一个审批程序,不同意的以书面告知,并统一在规划局大厅公示栏公示; 五、按审批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芹散见书》,并发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六、审查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首首桐设计,并公示;通过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等有关资料; 七、申请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并进行建筑(市政)方案设计; 八、规划会审核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筑(市政)设计方案并公示,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未通过的,发出
《设计方案规划审查修改意见者坦书》; 九、申请人提供消防、环保、园林、防雷等部门出具的审查书面意见、(有人防工程项目的提供人防审查意见)
和两套施工图设计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建筑红线图等资料;上述审批采取
并联审批的方式进行。 十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除消防、环保外,所有规费采取一站式收费,统一在报建大厅收缴; 十二、申请人持《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审批告知单》等有关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质监、监理等手续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办理后,申请人向规划局申请放线,并签署放线意见书; 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和二层楼面时,向规划局申请放线;合格的,签署《建设工程验线合格通知单》; 十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时,申请单位(个人)持相关资料向规划局提出规划验收申请,经实地验收合格
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设计方案规划审查修改意见者坦书》; 九、申请人提供消防、环保、园林、防雷等部门出具的审查书面意见、(有人防工程项目的提供人防审查意见)
和两套施工图设计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建筑红线图等资料;上述审批采取
并联审批的方式进行。 十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除消防、环保外,所有规费采取一站式收费,统一在报建大厅收缴; 十二、申请人持《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审批告知单》等有关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质监、监理等手续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办理后,申请人向规划局申请放线,并签署放线意见书; 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和二层楼面时,向规划局申请放线;合格的,签署《建设工程验线合格通知单》; 十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时,申请单位(个人)持相关资料向规划局提出规划验收申请,经实地验收合格
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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