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对中国同盟会的政治纲领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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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暴行,使孙中山产生了反清革命的思想。甲午战争以后,孙中山看到腐败的清王朝已无可挽救,便毅然走上了革命的道路。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革命形势迅速发展。孙中山发起在日本东京创立了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同盟会纲领。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它解释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简称“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是孙中山革命思想的核心。
民族主义就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抗满洲贵族的压迫,推翻清朝政府的统治,但不是种族复仇;第二,国内各民族平等平权,实现“五族共和”;第三,改变中国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的状况,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孙中山看到当时中国社会的危机是“异种残之,外邦逼之”,解决民族压迫问题,就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推翻了清朝,对外既可以打击帝国主义列强,对内又可以实现各族一律平等。因此,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有广泛的号召力。它在动员人民群众与清朝政府作斗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它的基本内容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实现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民主权利。孙中山认为,封建专制制度,“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只有“民主立宪”才是“最为相宜的”政治制度。因此,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刻不容缓。他论证民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说,民族主义是要扫尽“现在的恶劣政治”;民权主义是要彻底挖掘“那恶劣政治的根本”,这两个主义是一个完整体系的两个内容;这两种革命是一次行动的两个方面。孙中山根据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学说,结合时代的特点和中国的国情,第一次提出了在中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宪法方案。“五权分立”还包括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其基本精神是直接民权,其中选举权和创制权体现了人民的主权,罢免权和复决权是人民保留期间的收回权。五权分立和直接民权思想反映出孙中山对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批判精神,闪耀着革命民主主义的光辉,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不过,究竟怎样才能扫除“恶劣政治的根本”,孙中山没能作出完满的答复。
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它的主要内容,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辛亥革命时期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是“平均地权”。孙中山看到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土地为少数人垄断、贫富悬殊的状况,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第二次革命,他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平均地权的具体办法是“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列宁对孙中山这种主张作过评论:“孙中山纲领的每一行都渗透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是真正伟大的人民的真正伟大的思想”。列宁又指出,孙中山的主张“首先是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其次是同宣传和实行激进的土地改革的计划结合在一起的”。列宁认为这是小资产阶级空想。但列宁同时也指出孙中山的政治纲领和土地纲领具有“革命民主主义内核”,①因为这是反封建的、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条件的纲领。由资产阶级实行土地国有,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而恰恰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总之,民生主义的实质是涂上了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国家资本主义。
三民主义也存在严重的缺陷,如民族主义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纲领,希望帝国主义能够赞助中国革命;民权主义没有提出发动人民群众的具体措施,对封建势力有很大的妥协性;民生主义反对农民“夺富人之田为己有”,等等。但是,三民主义是当时亚洲最完整的具有民主思想体系的革命理论,它的本质是进步的、革命的,它成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推动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
民族主义就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抗满洲贵族的压迫,推翻清朝政府的统治,但不是种族复仇;第二,国内各民族平等平权,实现“五族共和”;第三,改变中国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的状况,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孙中山看到当时中国社会的危机是“异种残之,外邦逼之”,解决民族压迫问题,就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推翻了清朝,对外既可以打击帝国主义列强,对内又可以实现各族一律平等。因此,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有广泛的号召力。它在动员人民群众与清朝政府作斗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它的基本内容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实现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民主权利。孙中山认为,封建专制制度,“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只有“民主立宪”才是“最为相宜的”政治制度。因此,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刻不容缓。他论证民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说,民族主义是要扫尽“现在的恶劣政治”;民权主义是要彻底挖掘“那恶劣政治的根本”,这两个主义是一个完整体系的两个内容;这两种革命是一次行动的两个方面。孙中山根据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学说,结合时代的特点和中国的国情,第一次提出了在中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宪法方案。“五权分立”还包括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其基本精神是直接民权,其中选举权和创制权体现了人民的主权,罢免权和复决权是人民保留期间的收回权。五权分立和直接民权思想反映出孙中山对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批判精神,闪耀着革命民主主义的光辉,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不过,究竟怎样才能扫除“恶劣政治的根本”,孙中山没能作出完满的答复。
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它的主要内容,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辛亥革命时期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是“平均地权”。孙中山看到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土地为少数人垄断、贫富悬殊的状况,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第二次革命,他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平均地权的具体办法是“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列宁对孙中山这种主张作过评论:“孙中山纲领的每一行都渗透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是真正伟大的人民的真正伟大的思想”。列宁又指出,孙中山的主张“首先是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其次是同宣传和实行激进的土地改革的计划结合在一起的”。列宁认为这是小资产阶级空想。但列宁同时也指出孙中山的政治纲领和土地纲领具有“革命民主主义内核”,①因为这是反封建的、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条件的纲领。由资产阶级实行土地国有,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而恰恰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总之,民生主义的实质是涂上了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国家资本主义。
三民主义也存在严重的缺陷,如民族主义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纲领,希望帝国主义能够赞助中国革命;民权主义没有提出发动人民群众的具体措施,对封建势力有很大的妥协性;民生主义反对农民“夺富人之田为己有”,等等。但是,三民主义是当时亚洲最完整的具有民主思想体系的革命理论,它的本质是进步的、革命的,它成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推动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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