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自火药发明以来,古代中国一直很注重其军事上的用途。
唐朝末年,火药已被用于军事。到了宋代,战争接连不断,促进火药武器的加速发展。北宋政府建立了火药作坊,先后制造了火药箭,火炮等以燃烧性能为主的武器和霹雳炮、震天雷等爆炸性较强的武器。南宋在1259年造出了以巨竹为筒,内装火药的(突火枪)。和宋朝对峙的金、蒙古等政权,同样重视火药武器的使用。到了元代又出现铜铸火统,称为(铜将军)。
明朝建国时,军事形势十分严峻,朱元璋不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发展兵器制造。明朝前期,火铳的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在当时的世界上仍然处于较领先地位。但是,明朝对火器的制造和使用有着严密的控制,地方不得擅自制造,严禁个人研制,因而限制了火器的创新。以致永乐年间定型的手铳,直到嘉靖时期佛郎机和火绳枪传入时也没有重大的革新和突破。所以当佛郎机在嘉靖初年传入时,明廷才发现火铳的落后,当即进行仿制和改制,同时对传统火铳进行革新。所以直到明朝灭亡,其火器和西方差距其实很小。
明末入侵的满清,在宁远和宁锦之战受挫后,也决心学习汉人的火器制造技术,入关后再与南明的对峙中,双方都制造了大量火器作战。清顺治末至康熙中期,全国统一战争基本结束,各地局面趋于稳定,火器制造便逐渐减少。至雍正时期(1723-1735年)起,火器制造业便开始滑坡,直到鸦片战争(1840年)以前,中国的火器制造技术水平已落后欧洲200多年,致使在战争中处于完全的被动挨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