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什么?
中共四大第一次将支部明确为党的基本组织,党的四大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强调必须解决自身的组织建设问题,以强有力的组织工作来保证领导权的取得与实现。
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强调指出:“在现在的时候,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议决案》还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支部规定为党的基本组织:“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并要求将原来章程上“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小组”,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
扩展资料:
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对支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规定了支部设立的基本原则。要求“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
二是规定了支部的设置标准。强调支部的设置应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如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这就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织原则,即按照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和群众居住点来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样,就使得党的组织基础放在社会组织的最基层,从而同广大群众保持着最直接的联系,党才能团结和动员人民群众,保证党的政治主张和各项政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是规定了支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支部在一个企业中,应当时常善于利用企业主和其使用人之压迫工人或冲突或致于罢工……的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每一支部或几个支部在一块时,应有有经验的党员指导党的工作。”
四是规定了支部的组织制度。支部的领导机构为支部干事会,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隶属地方执行委员会,不满三人之处设一通信员,属于附近之地方或直接属于中央。支部人数过多时,得斟酌情形分为若干小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支部干事会指定之。如支部所在地尚无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则由区执行委员会直辖之,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处,则由中央直辖之。
五是规定了支部的活动方式。“各支部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之。但已分成小组之支部,其小组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一次,由小组组长召集之;至支部全体会议,至少须每月举行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党建网——中共四大的两个“第一次”
2018-06-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