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哪些区别?
一、对象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期限不同
我国法律对试用期的期限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四、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工关系中的实习期一般是针对那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这与我们说的试用期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主要就包括在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对期限的限制不同等等,具体的请跟随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说到实习期的时候,实际的期限其实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而这个时候一般学校也会参与约定实习期的相关内容,这样也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考虑,以免单位与学生之间约定的实习期损害到学生的合法权益。至于与试用期的不同之处,上文中也进行了简要的解答,但愿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而实习期的权利义务关系归民法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二、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不同
(一)法律依据不同
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
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三)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四)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说到实习期的时候,实际的期限其实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而这个时候一般学校也会参与约定实习期的相关内容,这样也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考虑,以免单位与学生之间约定的实习期损害到学生的合法权益。至于与试用期的不同之处,上文中也进行了简要的解答,但愿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对象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
由此可见,试用期中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则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三、期限不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内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四、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