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收入证明必须符合公积金中心关于收入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要求);4、申请人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7、申请人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含)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购买二手住房的,需在过户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为:网签购房合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产权过户委贷机构审批并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公积金中心放款前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申请人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