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可以利用什么土地
法律分析: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养殖场经申请,通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养殖条件,及要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一些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县规划局有法定的规划,因此在建设养殖场之前,一定到县规划局查看县域整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