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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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学校的方式如下: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出示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需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且向双方送达,之后开庭审理。
一、与学校发生纠纷需要起诉学校的当事人
1、写好起诉状后向学校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可
2、起诉的同时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3、起诉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需要先交纳诉讼费。”
二、起诉学校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出示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需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立案成功后,法院会给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原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最终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3、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且向双方送达,之后开庭审理。开庭前或开庭时双方交换证据,进行开庭,双方发表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
4、法院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5、进入执行阶段。
三、民事诉讼起诉学校的流程?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不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原告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三)受理后:
1.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四)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五)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指弊肆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6.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7.不同意裁判: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卜兆,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唯轿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一、与学校发生纠纷需要起诉学校的当事人
1、写好起诉状后向学校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可
2、起诉的同时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3、起诉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需要先交纳诉讼费。”
二、起诉学校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出示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需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立案成功后,法院会给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原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最终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3、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且向双方送达,之后开庭审理。开庭前或开庭时双方交换证据,进行开庭,双方发表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
4、法院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5、进入执行阶段。
三、民事诉讼起诉学校的流程?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不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原告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三)受理后:
1.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四)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五)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指弊肆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6.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7.不同意裁判: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卜兆,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唯轿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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