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措施
北魏孝文帝改革措施有:
1、整顿吏治
公元472年,政以久任,满一年升迁一级;治绩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处罚,甚至降级。
2、变革税制
公元475年,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
3、颁俸禄制
公元484年,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次年颁行的均田令中,又规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职高低给一定数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买,离职时移交下任。
4、改革官制
太和年间,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标准,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族,姓为高,族次之,其中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
所谓四姓,一说为中原汉族高门崔、卢、李、郑,一说为汉族甲、乙、丙、丁四种郡姓,后者似为确。班定姓族,使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得以进一步结合。
5、迁都洛阳
为了便于学习和接受汉族先进文化,进一步加强对黄河流域的统治,拓跋宏决心把国都从平城迁到洛阳。
北魏孝文帝改革意义:
孝文帝的改革,是北魏政治、经济发展以及鲜卑族进一步封建化的必然结果。但从另一方面,孝文帝的改革也促进了北魏政治、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民族融合的巨大作用。
鲜卑族用武力征服了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但却不得不被汉族较高的文化所征服,并从中吸收了汉族文化精华,更加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
同时,汉民族也从中吸收了鲜卑族文化中优秀的部分,使自己的发展更为完善。孝文帝的改革,体现了民族融合的巨大推动作用。
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就是各个民族不断交流、融合所产生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应该具有高度的民族凝聚力与民族情感,懂得民族间的尊重与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