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纣王的罪状都有哪些?商纣王的称号带有侮辱性?
《尚书》有记载,周武王伐纣时,开列了纣王八条罪状:
一是酗酒;
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三是登用小人;
四是听信妇言;
五是信有命在天;
六是不留心祭祀。
七、“比干谏而死”,而且到了战国时期,对于比干的死也有了不同的说法。
八、“解剖孕妇让苏妲己看胎儿模样”的罪状,还有其他离奇的情节。
这时,商纣王已变为毫无人性的暴君。明朝虚构小说《封神演义》,更是奠定了商纣王“衣冠禽兽”的民间印象。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暴君”形象是逐渐累加形成的。
商纣王、殷纣王,是周人对商代末代君主侮辱、蔑视性的称呼。
《说文解字》中对谥法的解释是:“残忍捐义曰纣”。而现有《逸周书》的“谥法”篇,却恰恰没有这一句。纣字,在《古文尚书》中通受,故帝辛又被受辛,就是坏蛋辛的意思。王,是周人对国君的称呼。这里面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周人从未达到商人那样的强力统治。周人灭商,是纠集所谓的“八坦埋百诸侯”的共同行为。而这些诸侯,只是同盟军,而非蕃属,对于周王室的认同和忠心是有限的,周王室对其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也是有限的,文王、武王只是和他们相安无事,根本指挥不动。因此,终西周一朝,与这些诸侯的战争贯穿始终,并最终灭于诸侯。而周人本身,虽是诸侯中武力强盛的,却与煌煌大商相差甚远。
所以,在未灭商之前,周称之为“天邑商”、“天裔商”、“大邑商”,而灭商之后,亦称之为“大邦殷”、“大国”,而自称“小邦”。
周武王灭商后,因殷人众多,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而彻夜难眠。周人不可能、也没能力把自己的祖先捧为天下共尊的上帝。商王朝神权、王权的激烈的党争,使人对商王朝的祖宗一元神宗教的“神道设教”作用和效能不无怀疑。周人既不能、亦不肯重创此类宗教,故而只能居诸侯之王的位置,而不能称帝。周王朝让枝蚂自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武王发所延续下来的称王的习惯,被其不自觉地用到了帝辛的身上,因而才出现商纣王、帝纣这些滑稽的称谓。周王称为天子,是后世的事,至少在西周尚无此类证据。
商周之际的独特存在的同一段历史出现两种正史,是西周以小博大带来的后遗症,是官方意识形态和民间意识形态势力相当的结果: 西周官方意识形态在长期成为主流,成为正史,但商人记录的历史却并没有在西周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历史上帝辛的罪状是“千年积毁”、“层累地选成”的结果:
首先是他的生死仇敌周人,周人自大王季历起便大肆扩张,周王季历的扩张,引起了帝武丁的警觉,帝武丁十二年,杀周王季历。继季历为王的周侯昌,亦即后世所谓的周文王,更是变本加厉,帝乙二年,周伐商,败于帝乙。但周王昌并不甘心,而是加快了征伐的步伐,征大戎,攻崇,攻黎,引起帝辛的警觉,为黎之搜――在黎举行军事演习,后来拘周侯昌,囚之h里,并杀之。
两代周王的命运,使商周成为死仇。继位的周武王在厘清内政的同时,观兵孟津,为报仇雪恨,攻伐大商做准备。然而帝辛积威甚重,使用武王畏惧极甚。第一次观兵孟津,诸侯皆曰可伐,武王却因害怕而托词“女未知天命,未可也”;及至牧野大战前夕,周武王仍战战兢兢,不敢应战,是吕尚强迫其出战,才不得已而贾其余勇勉力一战。对大商的仇恨、对帝辛的畏惧,使得周人不进一切地诋毁、抹黑自己强大的对手,以建立战略联盟,激起将士的同仇敌忾,减轻自己的畏惧和恐慌。
其次是商代内部叛徒、内奸,贬毁帝辛:一、神棍们,他们制造出帝辛罪状中的“昏弃厥肆祀”、“弗敬上天”、“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郊社不修、宗庙不享”,“慢慢鬼神”等等罪状。二、王党内部的叛逆者。这一类人又可分为两个群体。一个群体是以微子、箕子、比干为首的王族反对党。这是一群帝祖甲礼制改革的牺牲品。另一个群体则是商王朝的贵族。这两群人虽利益不同,但目标是一致搭谨的――帝辛。
帝辛重用费中,飞廉、恶米一班人,他们几个是抛弃了自己的氏族来邦助帝辛的,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引起了公愤。因而,帝辛的罪状中的“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昵比罪人”、“以奸宄商邑”便是由此而来。而神棍们、王族反对党、贵族们的怨言亦成为帝辛的罪状:“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力行无度,播弃犁老”、“崇信奸四,放黩师保;屏弃典刑,囚奴延士”、“醢九侯”、“脯鄂侯”、“剖比干”、“囚箕子”等等,不一而足。
再有先秦诸子为证明自己观点的需要,无不“案往旧以造说”,以历史来证明自己的政治主张。这也是为什么“层累地造”的中国古史诞生于战国的原因。帝辛被作为反面典型,为证明仁义重要,就举帝辛不仁不义的事例;为证明尚贤、用贤的重要,就举帝辛残害忠众以亡国的教训;为证明天道亡国,就制造帝辛“俪涉之胫”、“刳剔孕妇”的实例;为证明防微杜渐的作用,就制造帝辛“为象箸”,等等由此造就了“千年积毁”的商纣王。
子贡作为孔门弟子中政治成就最高的人,以其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敏锐的政治感觉,一语道破了“千年积毁”现象的本质:“天下之恶皆归焉”,所有的曾经见过的罪恶和所有的人们能想象到的罪恶,都“归”于帝辛的头上。所以“君子恶居下流”,千万别当失败者,其结果是极其可悲的。在中国历史上,亡国之君的下场都极可怜,但象帝辛这样被肆意抹黑的却绝无仅有。
通观帝辛的罪状,有几点引起人们的注意:一是越是可信度低,越是罪状滋多;二是越是史料少、年代久远,帝辛的罪状就越具体、详实。三是帝辛的罪状和夏朝末代君主夏桀的罪状是如此相似,几乎如同出自一个人的手笔。
顾颉刚发表过《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指出纣的罪恶在周人的《尚书》中只有六点,战国书中增加了二十七事,西汉书中增加了二十三事,东汉时增加了一事,东晋时增加了十三事,于是商纣就变成了自古未有的残忍暴君了。顾氏通过仔细的考证,彻底洗清了泼在帝辛身上的污水浊泥,还其本来面目,与郭沫若的论证相表里,使帝辛做为一个“武王”的形象重现人们面前。这也使孟子的纣王有“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的说法有了落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