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辆汽车以每小时65千米的速度从甲地出发,3.8小时到达乙地,返回时用了4.2小时,求往返两地的平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平均速度=总路程÷总时间
甲乙两地往返的距离(总路程):
65×3.8×2
=247×2
=494(千米)
总时间(去时和返时的时间和):
3.8+4.2=8(小时)
因此,平均速度是:
494÷8=61.75(千米)
或:
(65×3.8×2)÷(3.8+4.2)
=494÷8
=61.75(千米)
答:往返两地的平均速度是61.75千米每小时。
甲乙两地往返的距离(总路程):
65×3.8×2
=247×2
=494(千米)
总时间(去时和返时的时间和):
3.8+4.2=8(小时)
因此,平均速度是:
494÷8=61.75(千米)
或:
(65×3.8×2)÷(3.8+4.2)
=494÷8
=61.75(千米)
答:往返两地的平均速度是61.75千米每小时。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