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击炮怎么读
迫击炮读法pǎi jī pào。
迫击炮是一种炮身短、射角大,弹道弧线高,以座钣承受后坐力,大多采用炮口装填(中小口径采用炮口装填,大口径采用尾端装填)、发射带尾翼弹的曲射滑膛火炮。初速较低、弹道弯曲,以曲射为主的火炮,炮身短,射程较近,轻便灵活。迫击炮能射击遮蔽物后方的目标。
主要配用杀伤爆破弹和特种弹,用于歼灭、压制有生力量和技术兵器,破坏铁丝网等障碍物。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简单、射角大、弹道弯曲、最小射程近等特点,适于随伴步兵行动,对近距离遮蔽物后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击。
按炮膛结构,分为滑膛式和线膛式;按运动方式,分为便携式、驮载式、车载式、牵引式、自行式。此外,还可按口径和重量分类。
发展
1904~1905年日俄战争中,俄军使用了舰炮改制的迫击炮,是现代意义的第一种迫击炮。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英国W.斯托克斯研制成口径为76.2毫米的“斯托克斯”迫击炮,发射弹底带发射药的类似机载炸弹的尾翼稳定弹丸,1917年装备协约国部队。
1927年法国H.勃兰特在“斯托克斯”迫击炮的炮身与炮架之间装上缓冲机,使该炮的射击稳定性进一步提高,被称作“斯托克斯-勃兰特”型迫击炮,并形成了现代迫击炮的基本结构,1927年装备法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性能最好的迫击炮。
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多使用口径82毫米以下的迫击炮,随着战争进展,105~120毫米的中口径迫击炮和160毫米以上的大口径迫击炮在摧毁坚固工事中显示了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