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会计问题.急~急~急
接手一个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因为生意不太好,所以公司老总抽出900多万又投资了一个养老院,她说这样就可以解决“抽逃资金”的说法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接手一个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因为生意不太好,所以公司老总抽出900多万又投资了一个养老院,她说这样就可以解决“抽逃资金”的说法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账上应该怎么做这笔支出呢?
谢谢大家的回答。公司老总的确开了个养老院,转移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就可以了吗?那应该多长时间内归还啊?如果用这个科目,我还需要做什么工作?让老总签个借款单吗?这么多资金,普通的白条应该不可以吧?还是,用别的方式? 展开
谢谢大家的回答。公司老总的确开了个养老院,转移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就可以了吗?那应该多长时间内归还啊?如果用这个科目,我还需要做什么工作?让老总签个借款单吗?这么多资金,普通的白条应该不可以吧?还是,用别的方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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