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到异地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1.我能在天津上养老保险吗?(还有五险一金)这些跟户口有什么关系吗?
2.假如说我不在天津工作了,要回河北省工作,养老保险怎么办,能在河北省交吗?要是回迁的话到哪个部门办理呀,都有哪些手续?
3.我想知道公司有没有给我上保险,请问我去哪查证?
4.新公司给我上完这些保险(五险一金),给我些什么证件? 展开
一、首先你是可以在天津上养老保险的,这个和户口没有关系;假如说你不在天津工作了,要回河北省工作,养老保险是可以由原单位转移到现单位的。
二、办理转移养老保险,首先要到你“要转到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个同意接收函(各个地方对这个没有统一的称呼),然后拿着这个单子,给你原来那个城市给你上保险的那个单位,让他们给你办理转出手续。
这个手续一般是:
1、本人把接收函给原单位。
2、原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
3、社保中心把要转出职工的保险清单打印出来,社保中心的财务出具转出养老保险金额。
4、原单位把这些单据给职工本人。
5、职工本人把单据给现在的企业管理社保的经办人。
6、经办人首先拿着单据到现在缴纳保险的社保中心财务查询你原来的保险金额是否已经到账。
7、到账后,经办人需要携带职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原社保机构开出的所有单据原件办理保险合并。
因此,可依据上述方法并根据你个人的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三、查询个人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通常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向缴纳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当地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可以通过网上查询。
2、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查询缴纳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缴费时限。
3、检查自己的工资条,看是否有社会保险扣款项。如果有,应当是已经缴纳。
4、核实自己是否填写过相应的申报表或信息表,是否提供过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给你一张卡:劳动保障卡,这个卡就是把以前的社保卡跟医疗卡合并了。只要这一张卡就可以看病或者办理其他业务了。
扩展资料:
社保专业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
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
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意义
社保卡,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2007-09-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换工作到异地了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到劳动者工作的地方,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转移步骤
(1)找上个公司办理社保停保。 (一般情况下,公司将在你离开公司后直接停掉)。
(2)前往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转移并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支付凭证带到新工作地区的社保局完成转移。
注:公积金的转移需要先在新工作地区开设公积金账户后,才能在原所在地办理公积金的转移。
2、养老保险异地转移要求
养老保险转移不是想转便能转的。
根据规定,男性50岁,女性40岁。在城市间换工作时,无法在新城市建立养老保险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来的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
缴费将其存入临时账户,养老金关系将不会转移,并且仍将其保留在原来的参保地点。当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临时账户中的所有储蓄将汇总在一起,转移到养老金的领取地点或户籍地。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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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二:异地社保转移流程: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三:社保查询方法:1、你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查询。2、你可以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社保缴费情况。3、你可以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四:公司上完社保可以申请社保卡
社保卡作用:
社保卡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其作用主要于以下1、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等治疗。2、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看一般门诊或到定点药店购药,所需费用可刷卡支付。本人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等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刷卡支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定向医疗消费。
社保卡的办理材料:
单位可到发卡银行网点的社保卡服务窗口申请统一办理,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办卡人员名册;
4、与银行签订的《发卡服务协议书》。
社保卡的办理流程:
1、申领
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电话预约申领:
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
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直接申领:
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2、领卡
(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