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上丢失行李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实行赔偿限额制度,即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乘客坐出租遗失后备箱行李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实行赔偿限额制度,即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
《长途汽车公司赔偿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 【运输过程中旅客行李毁损的责任承担】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灭失的损失。
扩展资料:
对于客运合同的运输途中货物的毁灭、丢失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乘客无过错则照行李的价值赔偿.关键是行李的价值怎样证实或确定。相关法律 法规如下: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本案未能说明旅客有过错的行为,对于运输者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的提示是不具有免责的法律效果,且丢失的物品是价值高的衣物旅客放在箱子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乘客坐出租遗失后备箱行李谁担责
推荐于2017-09-09 · 知道合伙人交通运输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