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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袭人的结局,是在宝玉落魄之前因怕被连累或因种种隐情,被迫无奈的嫁给了 因汗巾结缘的“优伶”蒋玉菡。而在后来“供养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脂批)。但很 少有人探究袭人婚后,以及宝玉出家后,生活究竟如何,婚姻是否恩爱幸福等事。笔者 认为考究这一点很有必要,这对袭人这个人物,甚至整个红楼的悲剧特性的研究都很重 要。 袭人见了自己吐的鲜血在地,也就冷了半截,想着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 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 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 这是第三十一回,袭人因受宝玉气头上的“窝心脚”,至晚间吐血的一段文字。本着红 楼无闲笔这一原则,此一段描写已为袭卿的结局埋下了症结。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 出袭人将不长命,亦如“红颜薄命”这个红楼永恒不变的原则。那袭人的“薄命”仅仅 是因为年少时的这一内伤导致日后复发而致命吗?远非如此! 我们来看一下袭人的判册。 宝玉看了,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言词,写道是: 枉自温柔和顺, 空云似桂如兰。 堪叹优伶有福, 谁知公子无缘。 这里对判词的解释并没有异议,要考证的是脂胭斋的评语。此处脂评说的是:骂死宝 玉,却是自悔。此二句颇值得深究。在蔡义江所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中把这两句 评语理解成“在脂胭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 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众所周知,雪芹对袭人是略有嘲贬的,这从判词的 “枉自”“空云”“堪叹”“谁知”以及“破席”的比喻中不难看出。而蔡义江对此两 句脂评的解释可以看出他认为脂胭斋在对袭人的立场上是和雪芹相背的。即雪芹认为袭 人可鄙在多因自身,而脂胭认为因宝玉。这在蔡义江的这本书中也有明确提出,且认为 脂评此处的观点是“不对”的。如此认为脂胭与雪芹观点相违不禁另人大跌眼镜。脂评 的观点立场素来是和红楼主旨相辅相成,怎么又会在如此关键的地方评出此等与雪芹观 点本意相违之语?再者,认为宝玉不听袭人的劝戒,应骂该悔,言下之意是宝玉早该读 功名,遵理教,学经济。那脂胭什么时候成了如此浅薄,如此不懂红楼,不解宝玉之蠢 人?!余觉甚谬。此处脂评之意因是:宝玉“被”骂,袭人自悔。袭人早与宝玉“初试 云雨”,早已是宝玉房内之人,贾府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没有人不承认,连黛玉 都毫无醋意的称其为“好嫂子”,而袭人最终却“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嫁 给了一个当时社会地位极低的戏子,且又与宝玉关系暧昧,甚至为蒋、袭二人牵上线的 汗巾还是当初玉、蒋二人暧昧之时相赠,为此还引出王府索人、贾政拷玉的丑事——如 此的“绿帽”,不但嘲讽了袭人,更是在极大的讽刺宝玉、骂宝玉啊!至于为什么说袭 人“自悔”,这就涉及到袭人婚后之事。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 这是第六十三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袭人抽中花签上的诗句。“桃红又见一年春”出 自宋人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雪芹虽只点明一句,其实全诗皆有隐喻。前两句不坠 述,只论后两句。通常认为此两句亦是在嘲贬袭人。但“渔郎”指谁?蔡义江称“如果 把‘渔郎’换成‘优伶’,诗就像专为袭人而写的了。”似乎挺聪明,但很可惜,渔郎 就是渔郎,没有什么优伶,因此“渔郎”在这里就显得很别扭,引用在这里语意似乎不 通。难道雪芹的这句诗就只引用前两句的诗意?当然不会,此回中花签上的诗皆只是冰 山一角,甚至有些重要的隐喻并不在引出的这句诗中,所以整首诗的关联很重要,这首 也不例外。其实渔郎指的正是宝玉。大家还记得四十五回黛玉和宝玉开的那个玩笑吧? 一语未完,只见宝玉头上带着大箬笠,身上披着蓑衣。黛玉不觉笑了:“那里来的渔翁 !” 这便好解释了。这诗的原意是,寻得安身避难之处后,“又见一年春”,但莫让飞花逐 水流出,惟恐打渔之人见得流出的桃花后来寻觅此隐处。而若是渔郎指宝玉,那意思就 是说袭人“花开二度”后便有难言之隐,有不想让宝玉得知,或无法让宝玉知晓之苦 处。那这苦处又为何?这里大胆的猜测,袭人婚后并不幸福。袭人原本深爱宝玉,而那 蒋玉菡毕竟为王府宠养多年的戏子优伶,与袭人婚后或旧习难改,或习性难投,又或待 袭人不善。再者,袭人难道愿意让宝玉得知原本已是他房内之人却又另嫁别人?所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之意便好理解了。 终上所述,袭人婚后的不幸才最终导致了袭人一生的悲剧,这婚姻的不幸亦是红楼的特 征。试想,如果袭人婚后幸福美满,那袭人还有何悲剧可言?又保住性命,又躲官司牵 连,连宝玉和宝钗最终还要依靠她,那简直是太好的结局了!这和红楼的悲剧主旨又岂 能吻合?袭人这个人物还有何悲剧深意可谈?可以想象,袭人先以为自己跟定了宝玉, 而后却与“公子无缘”,自以为和“优伶有福”能偷生安乐,却最终又是事与愿违。这 一件又一件出乎袭人意料之事,怎么能不让袭人不“悔之晚矣”?又怎能不让袭人对自 己一生的为人准则提出质疑?而袭人在懊悔和痛苦中触发旧症,在宝玉出家,宝钗心死 之后,与大观园的众姐妹一样,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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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姓花,原名珍珠,先是贾母之婢,贾母喜其心地善良,能尽职,遂与了宝玉。宝玉因见旧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回明贾母,更名袭人。 袭人是宝玉身边第一个重要女婢,她的结局也见于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三回出场时,作者这样概括她的性格:“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伏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在全书出现的第一个高潮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之后,紧接着第六回小说就点明了宝玉和袭人的儿女情事,从此他们异常亲密的关系一直维持至小说结束为止。 袭人的性格和在小说中的作用,有着几次大起大落的描写。第一次是十九回和二十一回,都是写袭人对宝玉的规劝;第二次是三十四回宝玉挨打之后,袭人在王夫人前进言。前一次表明袭人所遵奉的行为规范是和薛宝钗相一致的,所以二十一回中间特地插入从宝钗眼中所见的袭人;至于后一次则是袭人所采取的一次重大行动,她向王夫人发出宝玉有可能越出礼法之外的警告,以此表明她的忠心,表现出她合乎封建道德规范的立场,这样她赢得了王夫人充分的信赖,并由此半公开地确认了袭人作为宝玉的妾的身分。小说所显示的袭人最后一次的重大作用,是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出大观园那一回。书中明显地暗示袭人是晴雯被逐的幕后阴谋者。后来在祭晴雯的芙蓉诔中有“钳诮奴之口,讨岂从宽”之句,即是暗指袭人。 袭人的结局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已明白暗示:她将嫁与一优伶,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宝玉将身上原是袭人的松花汗巾和蒋玉菡的大红汗巾交换,晚上又偷偷系在袭人身上,被袭人取下掷在空箱子里。后来续书写袭人终于嫁与蒋玉菡,基本上符合原意。宝玉说袭人是“出了名至善至贤之人”(七十七回),薛姨妈说她是“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三十六回),皆是可从正面反面理解她的性格中的要害。 袭人是一个驯服的女婢,她有一颗要强向上爬的心。袭人也非全无正义感,在贾赦要强娶鸳鸯时,她也表示了愤慨和对于被迫害者的同情。宝玉依恋袭人,两人之间并非全无真感情。根据脂批,后来袭人有“供奉玉兄”一节,如何供奉虽不得而知,但袭人后来虽改嫁,可能仍有对宝玉起作用的地方,其重要性或不下于麝月之于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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