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秦朝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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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有秩(啬夫)(管理大乡),啬夫(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有秩(啬夫)(管理大乡),啬夫(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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