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的建制沿革
2000年5月之前,域内有原高东和原杨园两个建制镇。
1937~1945年,高东为高桥镇所辖;杨园则属川沙县的徐路、高行两乡组成的高昌区。 建国后,川沙县人民政府成立。杨园则属江苏省松江地委川沙县管辖,由徐路乡、中丛薯心乡、高行乡、大同乡4个小乡建置成“高徐区人民政府”。高东则隶属上海市高桥区管辖,建置“高东乡”。
1951年10月,土地改革完成,一度撤销高东乡,区域建置为沙港、高东、陈家墩三个小乡;“高徐区”(杨园)则与川沙县的龚路区合并,建置“顾路区人民政府”。
1956年初,高桥、洋泾、杨思三个区合并,建立东郊区(属上海市),高东原沙港、高东、陈家墩三个小乡合并成立高东乡人民政府。1957年9月,徐路、中心、高行、大同4个小乡合并,成立“中心乡”隶属于川沙县
1958年8月,东郊区与东昌区(原属市区)合并为浦东县,同年9月,浦东县成立“东风”、“五一”、“红旗”3个人民公社,高东地区为“东风人民公社”的第七(原沙港乡)、第八(原高东乡)、第九(原陈家墩)3个大队
1958年9月,中心乡则与顾路乡合并,成立幸福人民公社。同年11月,与“东方红人民公社”(龚路)合并,建立“顾路人民公社”。同年11月21日,川沙县由江苏省辖划归上海市辖。
1959年6月,川沙县调整人民公社规模(缩小),由建国初期的原徐路、中心、高行、大同4个小乡的区域建置为“杨园人民公社”,下辖殷村、同协、大同、新光(80年代改名龙桥渗祥者)、革新、倡议、光芒、金光、先锋、竞赛、踊跃、上游、徐路、东风(80年代改名东民)、共新(80年代改名永新)、灯塔16个大队,129个生产队。
1959年,要为新成立的人民公社命名时,一位领导人说,公社机关设在杨树园,就叫“杨园人民公社”吧,杨园名称由此而来。
1959年4月,东风人民公社将由原沙港乡、高东乡、陈家墩乡改置的第七、第八、第九大队合并为一个大队,名之“高东大队”。
1959年6月,东风人民公社撤销,高东大队建置为“高东人民公社”,下辖珊黄、张家宅、楼下、沙港、竹园、盐仓、试验场、沈家弄、陈家墩9个大队,81个生产队。
1960年10月,撤销浦东县建制,并入川沙县。原浦东县辖各人民公社隶属川沙县人民政府。至此,高东、杨园自有志史记载以来,首次归同一县辖。
1984年3月28日,杨园政社分设,建置杨园乡人民政府,大队改制村民委员会。1984年4月5日,高东政社分设,建置高东乡人民政府,大队改制村民委员会。
1995年12月,浦东新区撤乡建镇,高东、杨园改镇级建制。
2000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2000)10号文,撤销原高东镇、杨园镇宴团建制,撤制后的镇命名为高东镇,镇政府设在高东新路211号。
1958年成立东风公社。
1959年更名高东公社。
1984年置乡。
1995年建镇。
1997年,位于浦东新区东北部,面积12.3平方千米,人口1.6万,辖珊黄、张家宅、楼下、沙港、竹园、盐仓、陈家墩、沈家弄、试验场9个村委会。
2000年,撤销高东镇、杨园镇,设立新的高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