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马上删除微信合适吗?
我觉得挺合适的。这个夫妻离婚呢,本来就应该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各有各的生活,这是最好的。
起诉离婚的,立马删除,应该是大部分人会做的,既然都起诉离婚了,双方太多的气愤压在心里,看到名字就生气,不删除是给自己添堵,毕竟,准备离婚后孤单终老的人不多,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必须对前面感情完全放下,否则,断断续续,哪儿都放不下,是不会有未来可言的。
其实,如果你真的放下这个人了,也就无所谓他在微信里的,还是电话号码联系人里了,联系方式的存在已经不具备杀伤力了,只是陌生人而已。
不过,我会删除一切,结束就是结束了,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藕断丝连,即使再喜欢,因为我的心很小,装不下太多,爱就爱得掏心掏肺,离就离得彻彻底底。
当然都离婚了,人家删除你所有的联系方式就是不想跟你有任何的牵扯!断得干干净净才能重新开始,留着微信等哪天她谈朋友了,难不成还要跟你炫耀一番?
这问题相当于两个人离婚,女方还要不要叫男方父母做“爸爸妈妈”性质一样的!都没法定关系了,该叫阿姨叫阿姨,难不成离婚了还要叫爸妈?别搞笑了!人家爸妈还健在呢!又换过来说你们能离婚肯定是有不可调节的原因,没关系了,你管人家删你微信合不合适呢?
对我来说不管是分手还是离婚,此生就是无任何关系!无任何联系的陌路人!以后我过得好了也跟你没关系,过得不好照样跟你没关系。我也并不想跟前任、前夫做朋友,难道我没有这种类型的朋友就活不去不成?
个性如此,对自己人生负责!快刀斩乱麻,没关系的赶紧离我远远的,什么情分、什么旧情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