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执业活动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
您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下面是具体介绍:
1、守法遵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2、诚实信用: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并将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不误导客户;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3、专业胜任: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各方面要求。
4、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维护职业形象;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
5、勤勉尽责: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授权。
6、公平竞争: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竞争手段正当、合规、合法,不借助行政力量或其他非正当手段开展业务;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7、保守秘密:对客户和所属机构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