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1
众所周知,《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富有哲理的动人故事,可我偏爱的故事是《不来梅的音乐家》。
《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主要写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因为年龄老了,它们的主人计划要杀它们。于是它们想办法一起逃了出来,并一路相约去不来梅。在路上,它们在一所房子里发现了一伙强盗在那里大吃大喝,为了生存,它们用其智慧把强盗赶跑了。于是这四只小动物就在此安定下来了并过上了幸福生活。
在这个故事中,我有一个喜欢和一个同情:其中喜欢的是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在生死时候能团结友爱,都能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同情的一面是那四只小动物开始的命运是何等的凄惨啊!
通过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后,感受很深,让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同时我们要做一个聪明才智的人。
《家》读后感2
《有的人》这篇文章写了两种截然不一样的人,也写了他们对待人民的态度,最后写了人民对他们的看法,态度和他们的下场。
《有的人》是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逝世十三周年写的一首诗。全文用了比较的手法,先反后正,让文章更加鲜明生动。而且写出鲁迅和那些为人民而奉献一生的革命者,他们宁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的品质。让我们佩服不已。
读了这篇文章,我领悟到:做人,要真诚懂得为他人奉献,这样你会流芳百世。如果做自私,欺软怕硬的人,那你会遗臭万年只要你对他人尊敬,礼让,那他也会尊重对你的。如果你觉得这样做很吃亏,很难,那你就永远体会不到奉献的快乐,永远得不到别人看你那坚定的目光,要相信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你想让别人在你死后还惦记你吗?你想让有的人提起你的名字的时候感到自豪吗?你想不把名字刻入石头也不朽吗?那就用你自我最大的力量去帮忙他人。
我想这首诗就应让社会上的每个人都看一下,让那些为了势力,名誉,地位而失去本质的人改过自新。
不要让自我轻易妥协,真实才是你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家》读后感3
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家》读后感4
巴金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位作家,我读过巴金的很多书,在他的众多作品当中,《家》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
《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地火在缓缓然而持续地燃烧。如果说大哥高觉新并未觉悟新生的话,那么二哥高觉民在抗婚上已有了由“民”自主的觉悟。
三弟高觉慧更如一团火,为高府后院带入了光明。小说以一个大官僚地主家庭的生活内幕,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控诉了旧礼教、旧势力罪恶,鼓舞知识青年反抗封建礼教、追求光明幸福,在至今,仍有反封建的重大意义。
《家》,在语言应用上,更是彰显了巴金作为杰出的语言大师的功力。语言运用得简洁生动,流畅奔放,带着作者浓烈的感情色彩,突显了其独特的风格,让读者在领略人物命运时,一同体味到了作者的喜怒哀乐。
《家》读后感5
最近我阅读了巴金爷爷写的三部曲中的一部——-《家》。巴金爷爷是现代著名的文学作家,他写过很多著作,《家》作为他的代表作反映了中国旧社会的封建主义和家长制。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觉新的软弱无能,觉民、觉慧坚决抵抗旧社会支持新社会与高老太爷抗争的动人故事,里面人物的性格各不相同:老大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长辈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即使自己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敢提出,一味遵从;而觉民和觉慧是两个有自己看法并且大胆实施的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幸福努力奋斗;他们的祖太爷——-高老太爷,是封建社会典型大家长的代表,他为了自己的面子、利益而不顾别人的看法,最终使一个个人都成了“牺牲品”。
读了这本书之后,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不会把他们的愿望强加于我们身上,给我们自己的空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更要珍惜现在,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家》读后感6
对于觉慧对鸣凤的感情,我并不觉得那是所说的爱。觉慧是受新思想教育的人,对于鸣凤的处境,他是带有同情的、怜惜的,鸣凤是单纯的,她处处为觉慧想,她总是能带给觉慧快乐与安宁,对于这样美好的一个人,觉慧是有感情的,但那却不是爱情。鸣凤把觉慧当作救命稻草,她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觉慧身上,希望能带她逃出这个牢笼,走出这个大家庭中作为丫鬟送人的悲剧。她是自卑的,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觉慧的。但觉慧对她的态度却让她抱有那一丝丝的希望。但当她发现最后那一丝希望都如同一面镜子破碎后,她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结束了那作为丫鬟的悲剧,也保留了自己对爱情的那一份纯真。
在鸣凤死后,觉慧梦到鸣凤成为了一个小姐。即使如此,他们仍没能在一起。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自己与鸣凤的身份差距,毕竟他是生在那样一个封建家长制的家庭,多少也会受到影响。对于鸣凤的死,觉慧很愧疚,他认为自己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是他,鸣凤未必会走到这一步。他曾答应鸣凤要救她,但为着自己的工作,他忽略了鸣凤的态度,也没能实现自己的诺言。他是自责的。
《家》读后感7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破耳兔的一家》,读完此书,我不禁思绪万千,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破耳兔和莫利妈妈一起相依为命的故事,他们住在奥里凡特老头儿的沼泽地附近。莫利妈妈手把手、认认真真地教破耳兔逃生必要的本领、传递信息和寻找同伴。可怜的莫利妈妈持续地同敌手作战,顽强地抚养着她那唯一的孩子——破耳兔。与其说她是死在狐狸的逼迫之下,不如说是死于人类的自私心理下。因为奥里凡特老头为了让自己的地盘干净,不顾沼泽地上生命的安危,把杂草丛清除,把树砍到,而导致莫利妈妈没处躲藏,最后被狐狸逼入冰冷的水中活活冻死。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深受感动的句子是:莫利妈妈的腿由于一直泡在冷水中,逐渐地变硬了,动作也迟钝起来,不久,心脏的跳动也弱了下去,两眼失去了光泽,最后脚也一动不动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每一个母亲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把孩子抚养长大后就死去了。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很多很多的母亲都默默地尽力完成自己的责任,然后就悄然离去了,我们更应该用出色去回报自己的母亲。
《家》读后感8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9
巴金,是一本深厚的“书”;巴金,是一个知识渊博、文学深厚的大师。他年少离家赴外地求学,从此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文学创作生涯;他是“人民作家”。更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良心”。他是伟大的,他感情深厚,作品中蕴意丰富。
巴金先生自己说他是五四运动的儿子,是五四之子。把一些五四的新书刊引到这个大家庭的人,其实是他笔下复杂的大哥。
在《家》中,五四以来前后的家庭的变化是巴金爷爷写的最充分的。他在里面写的年轻人一种和家庭的那种最初的叛逆的心态,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让巴金没有想到的是:《家》的完成,虽然没有来得及救到自己的大哥但却挽救了更多的人。巴金爷爷的《家》是改变了一个中国的一个社会形态的。可知,巴金爷爷的作品拥有很高的历史地位和价值。
巴金先生在文学艺术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的作品曾影响和改变了许多人。他情感丰富,做事沉着冷静,是社会急缺却凤毛麟角的人。
《家》读后感10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11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12
这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写了动物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名叫阿宝,有非常高的舞蹈天赋。而一只名叫圆球的黑熊,把它的名气抢走了。之后阿宝每天焦躁,看到圆球就呲牙咧嘴,好像想一口把圆球咬死。之后,田甜小姐把阿宝锁在笼子里。后来,马戏团一年一次的巡回演出,慰问贫困山区的农民。而阿宝在那里和在马戏团里有360度大转弯。性格温和多了,不像在马戏团里别人摸他就咬他,最后,阿宝死在了马戏团里,死在高导演的掌声和鼓励里。告诉了我们,动物跟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死去的时候。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狮子,叫幸尉,它还有一个漂亮的驯兽员,叫孙曼莉,是一个温柔的驯兽师。而翁导演要拍一部《情满非洲》把幸尉选上了,结果幸尉的行为就改变了,想吃鲜肉,想在《情满非洲》里一样,茹毛饮血的把一匹枣红马吃掉。最后,孙曼莉成了一个夜总会表演小节目,孙曼莉再也没有去看幸尉。说明了一只狮子只要有了这样的经理,最后就会再揪不过来了。
《家》读后感13
当把这本书上的所有故事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故事里面的100位主人公,一个个用他们瘦弱的身躯,肩挑起一个个家……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张曼齐的故事——心灯。
“心灯”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张曼齐帮助了一个灾区女孩罗澜。张曼齐帮罗澜解除了生活问题、家庭问题,还鼓励她要勇敢地面对事情……最后,她们成为了好朋友,深深的友谊构成了一盏心灯。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除了感动,还有害羞。想起我平时,下课有同学请教我一些问题,我都不理他们,只是随便敷衍一句:“我不知道。”“你问别人吧,现在有事儿呢。”更别提帮助灾区的人了!不光是这样,我平时还很吝啬。妈妈的手机丢了,我哭得稀里哗啦,最后还要让妈妈安慰我……想拿出一些钱帮助别人,真是比登天还要难啊!我和张曼齐比,真是太差劲了。看来以后,我一定要像张曼齐学习才行!
一个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深深地印刻在我心里。我一定要努力,也做一个美德少年!
《家》读后感14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家》读后感15
我读得着本书叫夏日音乐家,蝉。真本书的主人公是,蝉小乐,他的妈妈再生就死了,他妈妈告诉她的孩子们,要忍耐在忍耐。其他的小婵都被蚋吃了,我最不喜欢蚋,可是小乐却逃走了,钻到地下,他在地下呆了五年。在这五年里,他成了地下建筑师,五年过去了,终于可以展翅高飞。他一开是非常激动,激动都快要哭了。他展开歌喉,一听,怎么发出咕咕的声音,经过长期的练习,他唱歌终于好听了,有一年,没下雨,其他昆虫,都快要渴死了,幸亏小乐没问题,他那像吸管一样的嘴巴,可以用来吸树汁。苍蝇闻到树汁,第一个跑上去,喝树汁。好说了谢谢,其他昆虫,也上去和树汁,喝到树汁昆虫都说谢谢,只有蚂蚁不说谢谢,小乐很生气。忽然有一天,一只母蝉听到了他的声音,和他谈着谈着,就结婚了,最后小乐唱完最后一首歌,就死了。可恶的蚂蚁把小乐的尸体搬走了,还骂他活该。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小乐。因为他乐于帮助人。我最不喜欢的是蚂蚁。他不会说谢谢。可是我觉得蚂蚁也有好处,他们可以举起身体四百的东西。这就是我读夏日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