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怎么用
使用: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扩展资料:
申办程序
1、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2、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3、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支票记载事项分类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一)绝对记载事项:
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二)相对记载事项: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三)非法定记载事项:
①支票的用途;
②合同编号;
③约定的违约金;
④管辖法院等等。非法定记载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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