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先还清银行贷款吗
扩展信息:
1.商业贷款的定义: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都是短期贷款,一般9个月,最长一年,但也有少数中长期贷款。此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2.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的抵押贷款。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及以上(年限因城市而异,如长沙为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资金不足购买建造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异常的、间歇性的,就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夫妻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本息前,夫妻双方均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一种“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必须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且无其他尚未清偿且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时,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风险的,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对于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相同。
需先将原商业贷款还清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以西宁市为例: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打印按揭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
3、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全部银行按揭贷款;
4、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按揭贷款房产、土地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5、申请人将贷款所需资料交受托行(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受托行);
6、受托行初审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受托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手续;
8、受托银行办理房产及土地抵押手续;
9、贷款发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以上第三条明确指出,须先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
扩展资料:
2017年12月13日,住建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公积金买房的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该通知中再次明确了房产商不得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1、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压缩审批时限,要在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贷款的审批。
2、贷款银行拖拉不办的,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反映,经查情节严重的,公积金中心可暂停或取消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3、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
4、房产商不得以提高售房价格、减少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5、房产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参考资料:人民网-西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怎么办理
商转公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三)商贷借款合同。
(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必须提供原件,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可提供经银行确认的复印件。
(五)用于偿还商转公贷款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扩展信息:
1.商业贷款的定义: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都是短期贷款,一般9个月,最长一年,但也有少数中长期贷款。此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2.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的抵押贷款。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及以上(年限因城市而异,如长沙为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资金不足购买建造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异常的、间歇性的,就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夫妻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本息前,夫妻双方均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一种“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必须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且无其他尚未清偿且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时,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风险的,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对于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