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采用什么方法来削弱相权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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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目的是把权力集中给天子,采用了三种方法削弱相权:
1、军事上:解除禁军将领的兵权,军队将领定期换防。
2、政治上:在中央,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在地方,派文臣担任各地州县长官,实施三年一换的制度,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以分知州权力。
3、经济上:在地方设置转运使,把地方财赋收归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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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宋太祖以后,不仅废止宰相“坐以论道”的礼遇,而且取消宰相的主动决策权。凡事,宰相只是先写一刮子,提出几项意见,或拟出几条办法,呈送皇帝决定;然后再按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这便是“每事具札子进呈取旨”。宰相再不能主动决策,只是遵命于皇帝。
面临战争威吓,真宗被迫承认宰相“总文武大政”的职权。此后,宰相虽然过问军事,但主导权仍在枢密院。宋代的财政,由三个司掌管,三司使是最高财政长官,不受宰相节制,直接对皇帝负责。所谓三司,即为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
三司地位大为提高,独立掌管全国的财政,这是有意削弱宰相的职权。王安石实行变法,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将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重新整合起来,统一到新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里,欲让财政大权回到宰相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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