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火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出于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等原因。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首次规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推行火葬,并对不遵守该规定的国家职工实行处分。1997年7月21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有同样规定。但是推行并不顺利,尤其于实农村地区。
1、第一,“入土为安”是很多中国人传统的观念,尤其很多老年人都很反对火葬。此外,很多人对“火葬节省土地”这一好处也不太理解,因为如果把火化后的骨灰如土葬般放进棺木然后埋葬,其结果一样是不能节省土地。有些农民更是公开抵制,强行进行土葬,导致政府当局强行挖坟,进行火葬。
2、此外,有些人为了坚持进行土葬,更有行贿官员,进行假火葬,制作假“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殡葬改革意义
1、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清理限定区域内的散葬坟,实行集中到公墓、骨灰楼(堂)安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加强管理,还可减少因拜祭引起的山火,保护山林。
3、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实行葬法与葬礼的改革,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4、一般人对于棺材会有恐惧感,如果火葬就可以避免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殡葬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