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哪四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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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取得了很大成就。
实践证明,经济特区姓“社”不姓“资”。在兴办经济特区之后,又相继开放沿海十几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放区,批准海南建省并成为经济特区。
1984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重大步骤是进一步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
一、创办经济特区。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侨胞众多,资源丰富,便于吸引外资等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二、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部开放中国沿海港口城市,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共14个大中港口城市。
三、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并指出这是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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