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是怎么交
交税办法如下:
1、有岗位或正在任职的,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审核完毕后办理纳税业务;
2、有两个或更多职位、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要选择并定期向税务管理局报告其中一个单位应缴税;
3、无岗位、无就业单位的纳税人,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者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等等,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需帮忙申报;
4、无职务、无用人单位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不计入年所得项目的,向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有住所,但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在主管地之一由税务机关申报;
6、无户籍的,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