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养国外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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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敏普法
2023-02-23 · TA获得超过30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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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领养一个小孩需要经过一套十分严格的程序,但是现在有许多的家庭,希望能够领养一个外国的小孩,那么领养外国小孩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将为大家整理有关领养孩子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仔细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怎么领养国外的小孩
      首先要明白的是收养外国小孩要同时适用外国的民法典律和中国的民法典,也就说,收养人应同时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和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才能收养外国孩子,具体哪一国的收养条件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其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第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你们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判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办理国内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登记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协议;
      2、因收养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您准备办理何种收养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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