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在客车上丢失了怎么办???
在运输途中乘客丢失随身物品,应该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责任,如果行李中有贵重物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的赔偿责任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九条 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及时提货义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对货物的检验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二条 确定货损额的方法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相继运输的责任承担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不过一般客车司机没坏心的话,都可以在他们发现的时候将东西放在行李寄存处的。
当初我在公交忘记了一个袋子,在汽车终点站就能找到了。给司机买了包槟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