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高校学生考试作弊,两个记过处分,一个开除学籍处分,他们能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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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学籍的学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记过处分的学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在高校中的行政诉讼,最高法院的观点是如果侵犯了受教育权可诉,否则不可诉讼。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已经被侵犯了受教育权,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被记过的考生,只能向当地省级教委申请复查。
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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